Friday, August 29, 2014

〈Monkeying around in America〉 Run, 胖太郎, Run!



標題是模仿電影 阿甘正傳 Forrest Gump 裡的經典台詞。


我超討厭運動的(咦?破題法?)。
從一出生就是體重超過平均的巨嬰,加上阿公阿嬤拚命餵養,所以毫不意外我從小就是個死胖子,千萬不要迷信小時候胖不是胖、小時候胖長大只會更胖!加上運動神經不甚發達(但汗腺非常發達),運動對我來說真的是件苦差事。唯一拿手的運動應該勉強算是羽毛球,因為很小的時候隔壁鄰居的林爸爸常常帶著他一雙兒女在巷子裡打羽毛球,久遠的年代比較會敦親睦鄰吧,沈默寡言的林爸爸週末打羽球時也不會拒絕其他鄰居小孩一起玩,而且不時會補充新的羽毛球並且默默指導大家(真的是默默,我到現在完全想不起來林爸爸是否有開口說過話)。其他小朋友是三分鐘熱度,時間久了只剩下我姐跟我還有林爸爸的小孩會一起打羽球,我還記得我把拔看我們那麼愛打,有一次買了一支稍微貴一點羽球拍,我跟我姐他們高興得不得了,爭著要用新球拍(舊的都脫線了嘛),吵到最後還用輪流的或猜拳的拿新球拍跟隔壁鄰居打球。

小學生精力無窮,所以踢毽子、玩扯鈴等看起來不那麼無聊的體育活動我還可以接受(還是這應該算民俗活動?);國中我讀的是升學導向的班級,所以體育課完全是放牛吃草,連暖身都不必體育老師直接叫我們去借自己想玩的球類(男生永遠都是打籃球,女生就是意思意思拍幾下球以後就站一邊聊天了)。我猜我們班導要不是顧及國中生還在成長發育需要活動、應該是恨不得把所有體育課拿來考試或上課吧。
我的高中跟國中則是完全相反,是一所(很做作的)強調要五育並重的學校,開學頭一個月的體育課絕對沒有意外是體適能(我剛剛還特地去咕狗到底什麼是「體適能」),記憶中大概就是瘋狂的跑步跟做操,枯燥無聊以外還很累  Orz   即使脫離第一個月的體適能地獄接下來的體育課開頭一定也是先操場跑兩圈,我每次絕對都是最後回到隊伍的,你想要求一個爆汗的大顆呆跑多快啦!所以下雨天不用跑操場都會讓我超開心,但偏偏高雄又很少下雨......


高三升大學的暑假因為我太閒,死胖子終於想要減肥改變自己的外型、要有一個全新的自己(?)(勵志文?),我開始每天跑操場——雖然跟體育課跑操場聽起來是同一件事,但因為是自願而且有目標,做起來心情完全不同,但都很痛苦折騰就是了。一個暑假過去,跑步的減肥效果還不錯,我從超級死胖子變成死胖子(絕對不是客氣,我大一體檢表上的體重標示是過重喔),雖然不瘦但對我來說已經是很好的結果啦。不過人就是很容易怠惰,到台北讀大學以後立刻放棄跑步這個運動,本來就是很討厭的事目標達到要放棄真的再簡單也不過,大學規定至少要四個體育學分(而且不計入畢業學分,這是什麼整人的規定?!)也是隨便亂選聽說分數很甜要求少很簡單的體育課,草草把它修完只想趕快迎來再也沒有體育課的美好世界。


不運動的時光真的很美好,但對身體很不美好,跟親愛的他在大學的時候無止盡的吃吃喝喝就是兩人無止盡的發福,尤其有一陣子迷上某連鎖速食店,每個禮拜報到一次的下場照鏡子就知道嚇鼠人 =_=  但我們沒有覺悟,只是改吃別的食物而已。大四快畢業的時候,一方面再度因為很閒,另一方面是親愛的他想說快要報效國家還是先改善一下體能,所以我們開始跑操場。親愛的他跑得很認真,我則是跟他到操場但是有一搭沒一搭、通常是鬼混收場。
研究所以後搬離學校宿舍,大概也是時間太多,所以我開始時常走很遠的路去學校。只是這也不算運動吧,因為我走路極慢又喜歡東張西望,但(悠閒的)走路真的可以算是我還滿喜歡的活動就是了。

懶惰會互相傳染,跟親愛的他一起來美國以後,兩個人不約而同完全沒有要運動的意思。美國人健身運動風氣頗旺盛,但親愛的他除了同學偶爾約去打籃球以外,也沒想到要開始規律運動。不過辛蒂常常跑學校健身中心,也時常問我有沒有去、因為費用超便宜超划算,問到後來我都不好意思了就叫親愛的他幫我辦了張會員卡,星期一三五早上親愛的他要去學校前就先開車送我去、下課再來接我回家——是的,親愛的他沒有因為我開始去健身中心他就跟著去,不過他那時候還保有報效國家的後勁身材屬於瘦巴巴時代,我們總是很膚淺的覺得沒有過肥不需要運動。






圖解:萬惡的 Cheesecake Factory 蛋糕以及餐前麵包。

搬家到波士頓以後,學校的健身中心會費變得飛~~~天高,再一次的、反正本來就不是喜歡做的事情,所以要放棄是不需要掙扎的,我很容易的說出「啊,好貴喔,那就不要去了啦」;加上後來買了 Wii Fit、又買了踏步機等在家運動的器材(詳見此文),好像沒跑步或去健身房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結果是親愛的他跟我發胖到炸開開開開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波士頓真是太邪惡的都市了,美食太多了呀呀呀呀呀呀呀~~光是我最愛的 Cheesecake Factory 熱量就爆表,在喜歡的川菜館用餐後到隔壁買杯 Dunkin’ Donuts 冰摩卡也是很合理的,更不用提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異國美食;親愛的他博士班壓力大,每週固定的外食變成最好的舒壓方法,平日晚上對洋芋片等零嘴也不忌口。我們都忽略了年紀大新陳代謝變慢的事實,也無視即使有在動腦身體活動不夠還是會發胖的現實面。我從研究所以後再也沒量過體重,但光看出門玩耍的照片就意識到自己絕對是發胖了(並沒有是胖子再變胖就不會被發現這麼美好的事)。
不要繼續發胖最好且最快的方法就是不要再大吃大喝了,可是叫我不要貪吃或多吃就只有三個字~辦不到~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件事情就是睡、玩跟吃啊(有按喜好程度排列)!告別 2 字頭年紀的暑假,我認知到如果不想犧牲美食又不要繼續肥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運動!而且要強度夠大的運動!!我不知道別人運動是為了什麼,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是為了可以吃更多!!!

所以健身中心很貴不再是理由,事實上它的費用還是比外面的健身中心便宜、畢竟是學校提供的嘛。親愛的他跟我開始一個星期五天都去報到。我會做的運動有限,游泳攀岩不會、籃球桌球沒啥興趣,最實際的就是跑步了。不過我個人其實不太喜歡跑步機,很驚喜的發現學校健身中心裡面居然有室內跑道!室內跑道旁邊有空間給人練拳擊或拉筋,既不會曬到太陽且不像跑步機跑久無聊可以看旁邊練拳的人在幹嘛多好啊!所以我去的第三天開始就直奔跑道樓層開始跑步。




圖解:學校健身中心裡的室内跑道。

學校跑道 7 圈是 1 mile,也就是跑七圈差不多是 1.6 公里,一圈大概只有兩百多公尺。聽起來很短,根據我年輕時候跑步的經驗一口氣跑 3000 公尺(15 圈左右)沒問題啦——才怪,第一天跑步親愛的他跑了 10 圈、我跑了 8 圈,兩個人停下腳步的時候不只喘到不行,還出現往生感(喘個不停呼吸不過來、心臟好像要溢出胸口、以及轉過人生跑馬燈)  Orz  回家以後腿還酸痛不已,爬樓梯都有問題,感覺膝蓋跟腰都要爆炸了!但大概是兩個人結伴所以膽子大一點,沒有因為身體疼痛而退縮或中離,不知道是吃錯什麼藥兩個人就覺得應該要堅持下去,依然持續去跑步。說也神奇,這樣堅持一個禮拜以後跑完步往生感不再來襲,腿也不酸痛了;漸漸的能跑的圈數越來越多、時間也越來越長,大概半年後我已經進步到一次可以跑 40 分鐘,圈數也從 15 圈進步到 21 圈,所以我後來跑步都是以跑滿 3 miles 或 40 分鐘為準,也就是如果跑了 40 分鐘但距離還不到 3 miles 的話就跑滿 3 miles、已經跑了 3 miles (21 圈)時間未滿 40 分鐘的話就繼續多跑到 40分鐘以上。


Dr. Sanjay Gupta.jpg
"Dr. Sanjay Gupta" by Dnd523 - Own work.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圖片來自 Wikipedia


我們就這麼一直跑了下去。
早晨的跑道我永遠都是速度最慢的一個,總是會有一個又一個的人從我身邊跑過,但我總是同時間開始跑步裡最慢離開跑道的,因為我跑得慢所以想用時間彌補速度。在跑道上的日子一長還認識了一些朋友,有一個跑步速度時間兼具的學校醫學院的醫生,長相是 CNN 的 Sanjay Gupta 那種,我跑一圈醫生已經跑了三圈,他一趟下來大概會超過我七、八次。因為很常在跑道上碰到,漸漸的在暖身時會互相點頭打個招呼,有一次跑完步走向停車的地方又遇到才互相自我介紹,笑稱彼此是 jogging partners (慢跑夥伴)。週末則會有一個拳擊手固定在旁邊練習揮拳,他身上有很奇妙的香味,很像天生的味道混著檀香跟肥皂的味道,我跑步不戴眼鏡,但每次跑步聞到那個味道左眼近視將近千度的我就知道拳擊手出現了,碰面的時間一長我每次跑完步走一圈當和緩運動經過他身邊的時候,也會戴上眼鏡跟他微笑揮手打招呼。
有時候早上有事會傍晚才去跑步,不知道是我進步了還是早上的跑者都比較猛,黃昏時分的跑道我依然是同一批開始跑步的人裡最後一個離開跑道的,但我的速度已經不是最慢的,有時候甚至可以超越好幾個人。應該是有跑步習慣的人通常都在早上出動吧。

我最喜歡村上春樹的一本散文集是「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多少跟我高中畢業的那個暑假曾經跑步三個多月有關係。當初第一次閱讀的時候我還沒開始現在這個跑步的習慣,只是對書中描述的波士頓景色多有共鳴;開始跑步以後又多次閱讀,每一次閱讀就是在對自己跑步習慣的重新檢視。當然,我並沒有村上先生跑馬拉松的雄心壯志,也沒有把最終能跑馬拉松當作目標,我只是一個想要吃為了吃所以不停跑著的死胖子。


別誤會,我依然不喜歡運動,當然也從來不愛跑步,即使我現在跑步的裝備越來越齊全,未來會真心愛上它的或然率是低過零呀,它只是成為生活裡規律的一部份,像每天都要吃東西一樣每個禮拜我有五天都要去跑步,不是因為喜歡它。在波士頓的時候我是在學校健身中心的室內跑道跑步,很遺憾的因為不想曬太陽我從來沒去查爾斯河畔跑過步,下次回波士頓我會不畏豔陽或風雨都去跑它一回。搬家來曼菲斯以後,沒有室內跑道了我只好轉移陣地到我們社區的健身房跑跑步機,不喜歡跑步機但是健身房有冷氣又比較不會接觸花粉等過敏原也是夠好的了,偶爾陰天或細雨天沒太陽時會去我們家附近的湖邊公園跑步,而現在跑步時間也拉長到一次跑 50 分鐘。

運動的好處除了可以稍微安心吃東西以外,對我這個刁民來說真的沒有感受到任何一點好處。舉例來說像促進新陳代謝(不需要,我本身已經夠會流汗,這種大熱天每次跑完步整個人就像掉到水裡再被撈起來,會滴水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降低高血壓(不需要,我天生血壓就比較低一點)、穩定或改善情緒舒緩壓力屁咧,每到逼近該去跑步的時間只會增加我的焦慮感,未跑先累啊)、改善過敏(這我一定要瘋狂吐槽啊,規律跑步到現在三年多了,花粉症跟蕁麻疹依然形影不離,連一點好轉的跡象都沒有)、比較容易入睡⋯⋯身為一個本來就很愛睡覺的人我實在吐槽到懶得吐了)⋯⋯,完全沒有感受!報告!完全沒有感受!簡直莫再提~

但是,我想我會這麼一直跑下去,除非有一天我能抵抗食物的誘惑、或是從大食怪轉職成小鳥嘴,對食物的執念真是可怕  =_=   在這之前,我只能在每次痛苦的邁開步伐中,讓我心裡的小小 Jenny 替我吶喊:Run,胖太郎,Run!


p.s. 我一直沒量體重所以不知道,但我個人覺得只是沒有繼續變肥並沒有瘦身,八成是我太愛吃的關係。不過跑步對親愛的他效果斐然,他從開始跑步到現在起碼瘦了七公斤!(之前到底是多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