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0, 2012

〈Living in America〉 茶、咖啡、甜甜圈



從南方搬家到新英格蘭區最棒的一件事情是,這邊到處都是 Dunkin’ Donuts!不過倒不是為了甜甜圈(因為聽說甜甜圈連鎖店裡另外一家 Krispy Kreme 的甜甜圈更厲害。我兩家都吃過,可是身為一個味覺障礙的甜食控,我真的分不出來哪一家比較好吃),我喜歡的是 Dunkin’ 的咖啡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 Dunkin’ 是從麻州發跡的,所以這邊 Dunkin’ 的密度大概只比台灣的 7-11 低一點,不只壟斷整個新英格蘭地區的甜甜圈市場(這邊我從來沒看過 Krispy Kreme 的分店,所以關於 Krispy Kreme 的甜甜圈我已經是六年前在南方吃到、味道不太有印象了),不管高速公路休息站、購物中心、市區郊區或小巷,到處都可以看到 Dunkin’ 的招牌,有些分店還 24 小時營業。這麼密集的開店方式,所以當你想要喝個飲料又沒辦法走進 50嵐的時候,首選很容易就是 Dunkin’。

當然這邊也是有不少間星巴克,至少學校書店或餐廳都是跟星巴克合作,在學校附近想喝 Dunkin’ 還必須走遠一點。套句鄉民的用語,星巴克好像很潮(?),潮歸潮,跟星巴克相比我比較喜歡 Dunkin’ 。一方面可能因為我很不潮,另一方面是 Dunkin’ 便宜又好喝啊~同樣的價錢在 Dunkin’ 可以買到貨真價實的中杯、在星巴克只能買到我連正確義大利文發音到底是什麼都不知道的 Grande。還有,在 Dunkin’ 買咖啡不需要問名字,星巴克我還要想一個 Starbucks name 簡直麻煩死了,我實在懶得買個咖啡還要在櫃台跟店員糾正或指導他怎麼唸出我的名字拼音,有時候我都乾脆亂縐一個名字給他、像是 Sarah 或 Hitomi 之類的,壞處是千萬不能忘記剛剛瞎掰的名字、不然店員叫半天都不知道是在叫自己。


開發一家新店舖我的個性是每次都點不同的東西吃吃看或喝喝看,跳過我無論如何都不喜歡的(例如卡布奇諾,我個人不喜歡肉桂,還有熱飲我也通常不喝),如果一輪之後實在沒什麼特別喜歡的那以後可能就會很少去(我給你很多次機會了呀)。除非菜單巨大無比、能點的東西有上百樣,或是我太快就膩掉懶得繼續試驗,不然通常在不到一輪的進度裡面我就可以決定這家店我的本命是什麼。 Dunkin’ 大概在我進去前五次左右就決定好這家店我最愛的飲料是什麼: iced Mocha latte,正確學名是 iced latte in Mocha swirl 或是 iced Mocha swirl latte 之類的這幾個字排列組合,但通常只要跟店員點 Mocha latte 就可以。

我對咖啡就只是愛喝,並沒有很了解,不過這個飲料喝起來跟星巴克的 iced Mocha 味道完全不一樣,可能因為他有加牛奶(所以是 latte?)??星巴克的冰摩卡對我來說巧克力味道太淡、咖啡味道卻又不夠,有點不上不下,所以試了幾次以後我乾脆都點摩卡星冰樂或巧克力碎片星冰樂當咖啡冰沙喝、或是直接買玻璃瓶裝的摩卡咖啡算了。 Dunkin’ 的 iced Mocha latte 可以清楚看到店員豪邁加進的巧克力糖漿在咖啡裡面,均勻攪開以後巧克力的甜味跟咖啡的香味對我來說搭配得剛剛好。有一次我心血來潮請店員連糖都不要加,沒想到巧克力糖漿的味道因此發揮得更淋漓盡致,整杯咖啡不只不會因此而不夠甜,反而是更純粹展現了巧克力、牛奶跟咖啡三者融合以後的香甜,沒有多餘的味道干擾(除了冰塊總是很多很多以外)。所以我現在都是很老梗的跟店員點單: Medium iced Mocha latte. Skim milk. No sugar. 看就知道簡直是怕肥又愛喝所以不要糖又要脫脂牛奶卻還硬要巧克力啊~


以前上英文課認識的巴西太太曾經在 Dunkin’ 工作過,他曾經說 Dunkin’ 的員工有時候確實很壞(mean),對客人點單常常漫不經心或是不耐煩,有時候客人問問題他們也都亂回答,或是挑自己方便的做。我很幸運是沒有遇過態度不好的員工(大概他們也怕被客訴),不過常常遇到脫線跟漫不經心的倒是真的,跟星巴克稍微精準一點的服務的確有點不同(所以結帳以後問客人名字是有意義的?)。點完結帳以後還是常常會再被問一遍是要冰的還熱的?中杯還大杯?拿了杯子以後還會轉過頭來問你要哪一種牛奶(所以剛剛點單的發言是幻覺???)。好不容易拖拖拉拉終於做完以後拿給你結果發現他沒加巧克力糖漿進去要再提醒也是時常發生。也發生過點冰咖啡說要加糖,第一次聽到店員反問:要多少糖??
我還以為加糖的冰咖啡糖量有一定標準,若不是店員一臉認真我可能會以為店員是討厭我所以故意整我 Q.Q 完全不知道店裡面的糖是用什麼量度,支支吾吾半天很為難回答:那……就兩茶匙可以嗎?
但是那次之後再買冰咖啡卻也沒再遇過同樣的問題,咦?為何?
難怪雖然是連鎖店,不同店家不同店員做出來的 iced Mocha latte 味道總是會有些許微妙的不同,也算是添加店員個人風格在裡面吧,總是有人壓糖漿罐子的時候特別用力所以巧克力就特別多、或是加脫脂牛奶的時候少了那麼一點 Orz 不過基本上不管是在台灣或美國,只要不是態度不好失禮只是稍微粗枝大葉忘東忘西,這種服務都還在我可以接受的範圍之內,我依然會很有耐心一一回答店員的問題就是。







相較於我是睡死豬(不是斃死豬)不管喝什麼鬼東西都不會影響睡眠,親愛的他喝咖啡晚上會睡不著,所以除非週末他要打電動晚睡才喝咖啡,不然在平常日有機會去 Dunkin’ 他都是點冰紅茶。對台灣人來說,冰紅茶加奶精或牛奶就是奶茶對吧?不知道美國人是沒受到英國人影響還是對於茶類有奇怪的堅持,我們幾乎沒見過會喝奶茶的美國人, Dunkin’ 裡面當然也沒有冰奶茶這種東西。
但, this is America!!! 美國最厲害的就是客製化,你可以在 Dunkin’ 或星巴克點到最無趣的普通熱咖啡,當然也可以點到為你獨家製作別人不想喝或沒想到要這麼喝的冰奶茶!親愛的他幹過這種事情三次,說要 iced tea with sugar and cream,三次店員的反應都是:好,要糖,嗯?奶精??呃……你確定嗎??(恐怕心裡在想這個怪客莫非是總公司派來偽裝成刁鑽客人的考察員??)
親愛的他盡量面帶微笑不想被誤以為是澳客點頭:確定,謝謝你喔~

只見店員戰戰兢兢把奶精往冰紅茶裡面倒,然後看著紅茶被奶精沖淡顏色以後有點疑惑問親愛的他:這樣可以嗎??還是要再更多??

親愛的他按照台灣喝奶茶的經驗看顏色是不是變成他記憶中奶茶的顏色然後回答店員:可以了,謝謝。 或是 再多一點點,謝謝。

雖然親愛的他是走厚臉皮路線,但是他實在有點承受不住每次這樣點單以後 Dunkin’ 店員驚訝卻又要故做鎮定的反應,他覺得這樣對店員好像很不好意思、而他自己其實也很歹勢,所以在不同分店對不同店員這樣點單獲得同樣激烈反應三次以後他決定收山,只點純粹的 iced tea with sugar and lemon。

不過如果有愛喝奶茶的朋友,據親愛的他說其實 Dunkin’ 的特製奶茶很好喝喔!我個人是覺得店員聽到這個要求的反應雖然都是帶點錯愕,都還是很敬業完成這個點單,就當作是往咖啡裡面加奶精所以應該也不算是太刁難;況且除非是菜鳥,客人形形色色,店員應該遇過更多怪異的要求吧(還是茶裡加奶精這要求是全美國最怪異的??天哪,如果是這樣請不要告訴我這個事實,謝謝)。所以,就大膽給他點下去吧!!!

Dunkin’ 的全名是 Dunkin’ Donuts,好像不聊點甜甜圈也是說不過去。嗯……他們家的甜甜圈就很便宜(一個一塊美金不到),然後很甜……完~

哈 XD 開玩笑的,大家都知道胖太郎這個死胖子話很多的。其實我覺得 Dunkin’ 的甜甜圈還滿好吃的耶~確實是很甜但不是死甜感,小小的一圈在感覺到「夭壽~太甜了」之前就可以吃完了,不太有機會覺得甜過頭。畢竟甜甜圈這種玩意就是要吃甜味衝擊啊!也許真的是比較油膩吧,但我喜歡 Dunkin’ 的甜甜圈帶有的一點溼潤感(油膩感?),不喜歡太過乾燥的口感。最常買的口味是 Boston Creme ,另外配合不同時令節氣也會推出限時商品,我也滿常買那種限時推出的甜甜圈的,例如情人節時推出的愛心形狀甜甜圈、 St. Patrick’s Day 推出的灑上綠色糖飴的甜甜圈、或國慶日推出的星條旗甜甜圈等。這些配合節日推出的甜甜圈基底大多是原味甜甜圈或巧克力蛋糕甜甜圈,是利用外面裹上的糖衣顏色做變化,所以味道不會變化太大,通常都可以很放心的買來吃。不過甜甜圈這玩意真的太肥了,所以一個禮拜吃一個已經是極限,不然我想連運動都救不了我 Orz


記得曾經在村上春樹的散文裡面看過,住在波士頓的生活少不了 Samuel Adams 的啤酒跟 Dunkin’ Donuts 的甜甜圈。親愛的他不喝酒,所以我通常只有跟 toyo 一起或家裡辦聚會的時候才會喝啤酒;親愛的他不喜歡吃甜的卻對 Dunkin’ 的甜甜圈有意外的高評價,所以我們偶爾會在週末去 Dunkin’ 的時候順便買一個甜甜圈分著吃。說著廢話做著無聊的事情,喝著茶或咖啡,吃著甜甜圈,然後,覺得無比幸福。





Saturday, January 28, 2012

〈Living in America〉 有朋自遠方來之波士頓遊記


開春很值得記錄的一件事情是在上一篇文章說的,我們在南方認識的好朋友日本人 toyo 先生在去年年底拜訪了波士頓(都過了一個月了,算什麼開春啊)。話說 toyo 自從六年前結束美國交換學生的身分回到日本、順利從研究所畢業以後,到了東京都內某大化工還是化學公司就職(說某大不是我刻意要隱瞞,而是我始終記不得該公司的名字,金害)。這幾年來我們都有一直保持聯絡,toyo 回日本工作兩三年以後,親愛的他跟我在回台灣途中還順道去東京玩耍兼訪友;前年 toyo 也在我們回台灣的時候,抽空到台灣玩了三天兩夜。在異鄉認識的不同國籍的朋友,能夠合得來已經不容易,各奔東西之後還能持續聯繫更是難得,所以我很珍惜跟 toyo 的友誼。

去東京探訪 toyo 的時候就聽他提過,原本在業務部的他想要轉調到海外事業部。如果有看過日劇 庶務二課 就知道,海外事業部是公司裡面的菁英啊!如果能外派到國外,更是菁英中的菁英!不知道日劇有沒有誤導我,不過我們在那之後不久就聽 toyo 說他已經順利請調到海外事業部,半年前 toyo 寄了一封信來告訴我們他取得外派機會、即將外派到美國舊金山。嗚哇~ toyo 你果然是菁英無誤!親愛的他跟我相當高興,因為這樣一來聯絡上更加方便,見面也比較容易,雖然我們分別在美國的東岸跟西岸、時差有三個小時、搭飛機也要六個小時,但已經比日本跟美東的距離近得多了。


因為這樣的機緣,所以 toyo 利用他年底一個多禮拜的年假風塵僕僕到了波士頓。說實話冬天絕對不是拜訪波士頓的好時機,過於寒冷又太早天黑、觀光景點也會因為冬季特別早關門甚至沒開,萬一遇到大雪會更麻煩。本來想說可以利用春假或暑假等其他時間、我們約在其他地方例如芝加哥等地見面,但 toyo 說不行、一定要年底,因為他想要早一點見面,其他地方可以等以後再約。既然都這樣說了,那我們只好硬著頭皮在寒風中迎接貴客到來。

說來也是歹勢,親愛的他跟我在波士頓已經住了四年半了,但因為我很不喜歡出門,所以波士頓有什麼好玩的或有名的我們真的一無所知也沒去過。好加在 toyo 是個好訪客,他不只問了他一個波士頓本地出身的同事有什麼推薦去處,還帶了一本鉅細靡遺的旅遊指南書,讓親愛的他跟我有了很好的參考指標, toyo 如果有想去的地方就我們帶路,要是想不出來那就我們三個人一起找資料。他總共待了六天五夜,不過最後一天是一大早的飛機回舊金山,所以時間上來講大概是五個整天。托 toyo 的福,這五天親愛的他跟我總算去過了波士頓什麼必去啦、一定要看啦、不能錯過啦之類的景點,每天走路走到腿快斷掉,大概只比去東京自助旅行的時候好一點而已 Orz 我想就把我們在波士頓觀光的過程記錄一下,給想要到波士頓旅行的人參考,不然每次被騙進這個部落格結果都只看到胖嘟嘟太郎在那邊碎碎唸、沒有什麼文章有參考價值也是滿冤枉的……



第一天: Freedom Trail 自由之路

圖解: Boston Common 裡的青蛙雕像。

這條路是波士頓最有名的觀光景點,可恥的是親愛的他跟我從來沒走過 Orz 從波士頓公園 Boston Common 出發,沿著地上非常明顯的紅磚或是紅油漆的紅線走,途中會經過16個重要歷史古蹟。有些古蹟如果想要進去室內需要買門票,但如果你只想要看看外觀不想花錢那完全沒有問題,絕對可以不花錢就看到跟旅遊書上照片一模一樣的景色。全長據說 2.5 英里,大概 4 公里左右,如果穿好走的鞋子應該一天之內可以走完,要是不好走的鞋子加上天氣又很冷,一天走完就會跟我一樣腿酸腳底板痛……


圖解:地上有灰色地磚圍住的細長紅磚就是 Freedom Trail。

圖解: Freedom Trail 的地上標示。

中途會經過市政府附近的 Faneuil Hall 跟 Quincy Market,這裡大概可以算是 Freedom Trail 的中點(不是終點喔),想要稍做休息的話可以到 Quincy Market 裡面用餐或吃點心,或者到附近一家據稱是全美國最古老的餐廳吃飯—Union Oyster House —1826年就開了,一直到現在名字都沒換過喔,建築物本身也被列為國家歷史名勝了。

圖解:美國最老餐廳的外觀。

餐廳賣的就是新英格蘭的海鮮,當然也有三明治、沙拉跟甜點。我點了 fish & chips 炸魚薯條,是比一般美式餐廳賣的好吃,塔塔醬味道也特別好,不過搭配的 coleslaw 味道我不喜歡。比較可惜的是因為早餐吃過甜的東西了,所以在這家餐廳沒有機會吃甜點,下次會再找時間去吃波士頓派!

我們從早上大概九點半出門,中間到 Union Oyster House 用餐約一個多小時,然後繼續徒步完成所有 Freedom Trail 的景點,大概下午三點多回到起點(以一種腿快斷掉的姿勢搭地鐵回到原點,原本還癡心妄想要走回來呢)。因為時間還算早,但身體已經非常疲倦,所以親愛的他跟 toyo 決定要到電影院裡面觀賞阿湯哥,為第一天的旅程劃下完美的句點(阿湯哥:關我屁事啊~)。會喝酒的人晚上回家以後千萬不要忘記喝麻州當地出產的 Samuel Adams 啤酒喔!強烈推薦!!




第二天: Walden Pond 梭羅〈湖濱散記〉的原點 & Fenway Park 紀念品店


因為第一天腿快斷了,所以第二天決定去一個能開車去的地方,不想再搭地鐵走太多路(明明 toyo 就不只來一天,實在不懂我們的行程在緊湊個什麼勁)。波士頓附近的景點我們認識的也不多,所以決定四度拜訪位在麻州 Concord 的 Walden Pond 順便吃冰淇淋!

你沒看錯,是四度無誤。話說這個湖是我剛搬到波士頓第一年還很認真想擺脫阿宅身分的時候在網路上查到的,據說大文豪梭羅在那個湖畔自己蓋了小屋住了兩年多,寫出 湖濱散記 ,小屋如今已不復在但留有石塊遺址, Walden Pond 附近也有後來再複製出的小屋的樣子。在波士頓第一年的春假親愛的他跟我就去過一次,還記得當時是冷冷的三月天,沿著湖邊的小路全都是結冰,我連續在路面上滑倒,摔得奇慘無比(親愛的他:我好怕你摔一摔滑倒跌進湖裡喔),帶回手掌擦傷跟膝蓋烏青。第二次去是親愛的他的爹娘來訪,那次就是氣候宜人的五、六月去的了,沒有結冰也沒有寒風,順利繞完整個湖。第三次是親愛的他的好朋友怕媽媽男來玩,雖然他跟我們一樣很宅、每天跟著我們在家鬼混也很開心,但身為主人總是不好意思太過分,所以帶著怕媽媽男又去了一次。

好了,現在又有客人來了,老梗王的我們當然想不出任何有趣的玩意,所以決定帶 toyo 去。這個冬天雪量特別少, Walden Pond 冷歸冷,沿著湖邊的那一大圈小路完全沒有結冰(梭羅以前在冬天的時候會跟我一樣因為結冰就摔個狗吃屎嗎??),走起來相當輕鬆。


圖解:冬季沒開門的冰淇淋總店招牌。

Walden Pond 附近有一家冰淇淋,是親愛的他跟我第一次去的時候誤打誤撞發現的,叫做 Bedford Farms Ice Cream,好像相當有歷史的樣子。冰淇淋很好吃,所以後來每次去 Walden Pond 我們都會去吃冰淇淋。這一次查了資料,發現我們每次去的那家店不是本店,總店其實也離 Walden Pond 不遠,所以想說既然這樣就去總店吃吃看好了。但是我前面有說過吧,冬天真的不適合到波士頓,我們三個人興致勃勃到總店以後發現他只開到 12 月中旬,接下來要等到三月才會重新開張 Orz 不過 Walden Pond 附近的分店可能位置特別好還是冬天也會有觀光客之類的,倒是不受冬季的影響,所以我們最後還是有順利吃到冰淇淋 ^Q^

湖邊風光看過了、冰淇淋也吃到了,雖然才下午四點卻轉眼天也要黑了。 toyo 說想要買紅襪隊的紀念品,我記得紀念品店五點就關門,所以我們匆匆忙忙開車到芬威棒球場 Fenway Park 旁邊最大的紀念品店 Yawkey Way Store。如果是對紅襪隊很有興趣的朋友,冬季雖然沒有比賽可是還是有導覽活動喔,所以還是有辦法可以進去芬威滴~


圖解: toyo 為我們做的晚餐,有炸雞、炒飯、麻婆豆腐、炒菠菜、酸辣湯。とてもおいしかったです!

這一天晚上 toyo 說為了謝謝我們招待他,他決定要為我們做一頓晚餐!天哪~真是太懷念了!以前在南方幾乎每個週末不是一起出去吃飯就是 toyo 來我們家做菜,我沒有記憶中的媽媽的味道,可是我有記憶中的 toyo 的味道呢!哈哈~




第三天: Museum of Fine Arts & Skywalk Observatory (Prudential Center) 美術館 & 觀景台

圖解: Museum of Fine Arts 外觀。

聽 toyo 說我們才知道,原來波士頓美術館還滿知名的,雖然我很喜歡博物館或美術館之類的地方,但是親愛的他不喜歡,每次到大都市旅遊,去紐約或費城或芝加哥等地的美術館或博物館已經是他的極限,平常沒有心情去這些地方,所以依然很可恥的是我們始終沒有去過這個美術館 Orz
這個美術館很棒喔!而且親愛的他的學校是美術館的不知道什麼成員,所以親愛的他出示學生證入館免費(親愛的他:與其每年繳那麼多錢給學校原來是加入很多我都不知道的會員,還不如學費便宜一點不是更實際嗎?!),簡直是太划算了!這樣我以後要常常來的啊~
展品很豐富,而且禮拜三至禮拜五都開到晚上九點多喔,可以消磨一整天絕對沒問題!唯一的缺點大概是美術館的餐廳價格實在太貴了 =_= 用餐尖峰時間還要等很久,我想可能要先在外面吃飽再去逛會比較舒適。


圖解:觀景台拍的波士頓夜景。

晚上天氣如果晴朗,正是上高樓展望台看夜景的好時光!台北有101觀景台,波士頓有 Skywalk 觀景台!雖然樓層高度只有一半,不過這邊高樓層的建築不多,所以能欣賞的視野也是相當寬廣的~




第四天: Harvard University & MIT 哈佛大學 & 麻省理工學院校園巡禮

圖解:哈佛校園裡面最有名的創辦人雕像。

波士頓什麼不多就是大學很多,大學很多以外有名的學校也特別多,一個小小的都市可以收集到兩間全美排名前五名的大學也是夠厲害了,所以觀光客一定都會去這兩個學校朝聖一番。

圖解:傳說中的哈佛合作社。

這兩個學校都有所謂的合作社 the Coop,兩個學校的合作社都在地鐵站一出來就可以看到的位置,非常醒目。裡面販售書本及各種學校的紀念品,例如 t-shirts、筆記本、馬克杯、吉祥物等。順道一提,哈佛的 t-shirt 沒有 MIT 的有趣耶,MIT 真的完全展現天才的一面,衣服上面的文字或圖案都妙不可言、創意無限,如果想要收集名校 t-shirt ,強力推薦 MIT 的,啊、不過如果只是想讓人家看出你穿的是有名學校的話,那還是哈佛的直接了當些。


圖解:哈佛橋上拍的景色。

去完兩所學校,想要從天才的世界回到普通人的世界的話,可以走跨越查理士河銜接市中心跟劍橋的哈佛橋 Harvard Bridge (維基百科說或稱 MIT bridge,嗯,我這邊是採用官方稱呼),從 MIT 回到熱鬧的波士頓市中心。這座橋兩邊的設計是給行人或慢跑者或騎腳踏車的人使用,所以人行道寬度很夠走起來很舒適,一邊欣賞查理士河的風光,真是好不愜意!缺點:冬天走在橋上寒風陣陣真的冷到炸開 Orz




第五天: First Night Boston 波士頓跨年活動

圖解:跨年晚會現場的冰雕。

toyo 旅行的最後一天正好是12月31號,雖然觀光客都是去紐約跨年,但是波士頓也是有活動滴~稱為 First Night 。31號當天會有一系列的活動,有免費的也有要收錢的,可以花15塊錢買一個別針別在身上,這樣就可以參與當天所有要收費的活動。活動包括了公園冰雕、各種導覽、圖書館裡面或美術館裡面播短片、舞蹈表演、馬戲團、各種藝術表演等,晚上則會有戶外的晚會或演唱會(因為不是紐約當然絕對不可能是有名的歌手來唱),倒數結束以後波士頓港會放煙火。

聽起來很無聊對不對?我懂我懂,曾經是台灣的死大學生,這種跨年早就玩到不想玩了,早就過了那種冷得要死又人擠人在台下聽五月天等著倒數最後搞不好還有體力跟興致參加元代升旗的年紀了。
可是!大家不要忘了,我們有一個日本客人 toyo 先生,日本人的過年雖然是一月一號,但他們過年的方式是台灣過農曆新年的方式,沒有那種去市政府前面聽平井堅順便跨年的啦~可不像台灣人那麼幸福有兩種過年的玩法,所以 toyo 對跨年活動相當有興趣。

這可讓親愛的他跟我傷腦筋啊,誠如大家知道我們兩個又宅又對跨年活動膩掉,來美國以後每年跨年我可是都在家裡看 CNN 的 Anderson Cooper 傻笑跟 Kathy Griffin 搞笑迎接新年啊,這是我們在美國的過年傳統,但是客人都這樣說了我們也不好意思反抗,只好再度硬著頭皮陪客人在外面消磨時間,就只為了11點59分以後那短短幾秒倒數。中午就出門到了倒數的場地,中間無聊到我們還去電影院看了福爾摩斯,在百貨公司的美食街坐了快三個小時(這個晚上所有的店都沒開,只有餐廳會開著,所以購物中心裡面也只有美食街的店都還開張),好不容易撐到晚上10點,慢慢走到我們預備要參加倒數活動的場地——硬要說好處的話,就是人潮其實沒有我們想像中的多耶!大概以前在台灣參加倒數活動的人潮讓我對這種活動有排斥感,沒想到波士頓的跨年活動人實在不多。當然不是很冷清,路上隨時都有人在走動,不過行動相當自由,倒數的音樂會舞台邊稍微擁擠一點,但是想擠到舞台邊也隨時可以擠進去。散場以後搭地鐵也意外的不是人擠人,居然比紅襪隊比賽結束以後的人潮還少,我真的非常驚訝,地鐵上跟親愛的他說:如果真的要在波士頓跨年,就在家吃飽飯、看電視、洗好澡順便記得尿尿,11點半再搭地鐵出門都還來得及數54321。

圖解:只是看起來人很多但其實真的沒有很多人的跨年現場。

可能因為能去紐約的人都去紐約了?!所以會留在波士頓或來波士頓跨年的人除了本地人以外,觀光客真的不太多吧?! toyo 有一個日本朋友就為了在時代廣場跨年,當天中午不到就穿著尿布在時代廣場等待,完全不敢喝水跟進食,到晚上八點多打電話給 toyo,當時我們三個人正在美食街吃東西喝飲料,而且廁所就在旁邊隨時可以使用,實在欽佩去時代廣場的旅客們哪!



以上是波士頓的旅遊行程。扣除掉無聊的跨年活動一天、因為很愛睡覺所以每天都睡到自然醒還逼客人配合的我浪費掉的睡眠時間,很認真每天早點出門的話我想大概三天就能夠把以上提到的重要的景點都看過一遍。當然如果要更深入一點,我想是要更多時間啦!

不知道大家過去一年過得如何?希望新的一年各位可愛的朋友都能愉快順利喔~祝大家新年快樂 *^.^*


P.S. 這次文章落落長,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照片有不一樣呢?這次的照片上有標記的都是 toyo 提供的喔!胖嘟嘟太郎自己不專業隨手亂拍風格照片只有一張,哈哈哈 XD 也在這邊謝謝 toyo 大方提供漂亮的照片讓這個地方簡直是蓬蓽生輝啊~雖然 toyo 看不懂中文,哈哈~ 但感謝還是一定要表達出來滴~ありがとうね、toyocchi!





Wednesday, January 25, 2012

大學生活回憶之一 — 歐巴桑軍團



大年初一頭一天~家家戶戶過新年~嘿!

各位大朋友小朋友老朋友,大家好!!!!新的一年又到了,胖嘟嘟太郎在這裡要感謝所有舊雨新知的捧場,謝謝大家對這個徒有誠意很沒新意的部落格不離不棄(淚),祝大家新年快樂!恭喜發財!萬事如意!身體健康!再見~(揮手)

喂~新年的頭一篇不會是這樣滴~各位觀眾很抱歉,剛剛失態了,哈哈、哈哈。


親愛的他跟我在南方認識的日本好友 toyo 在去年(2011年)年底拜訪了波士頓,前因後果旅遊記錄會在下一次更新的文章內說明。因為是開春第一篇,我們先來聊點輕鬆的話題—其實胖嘟嘟太郎一直都只有輕鬆的話題—要談的是人間最厲害的物種~歐巴桑軍團!(是不是大過年的也不想看歐巴桑的話題??呃……)

會談到歐巴桑呢,是因為 toyo 來波士頓玩耍的時候,無意間聊到我以前學日文的地方,整個勾起我的回憶。大學時我在地球村上過英文跟日文課,不過重心放在英文居多。後來想要更有系統性的學習日文,研究所一年級以後我找了口碑還不錯類似大學附屬語言中心的地方上課。一開始我是報名暑期密集班,每天早上都要上課,會這樣閒閒沒事做的也只有學生而已,所以班上同學大多是年齡相近的大學生。暑假結束以後班上同學就鳥獸散,只剩下我默默繼續報名了平常日晚上的班級。平日晚班的組成大多是上班族、學生比例偏低,不過年紀也都算是年輕,不會跟身為研究僧的我差太多,在那個晚班我還認識了兩個溫柔的上班族大姊姊。

持續上晚班半年以後,因為研究所選課的關係,我有幾個早上是空堂,加上我是一個晚上10點以後在街頭獨自走路就要手持美工刀防衛有被迫害妄想症的人(所有認識我的人知道我這個症頭以候,都告訴我:我覺得路上最容易對別人造成危險的人是你吧),長期這樣精神實在太緊繃(咦?),所以我決定轉班到平日星期ㄧ、三、五早上上課。


大家一定很好奇到底誰會在平常日的早上上日文課呢?哼哼~既然你誠心誠意的發問了,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那就是史上最強的歐巴桑軍團啊~~

開始上課第一天我踏進教室就覺得不太妙——因為班上到的人超少,大概上課15分鐘以後才陸陸續續到齊,算一算班上大概是將近10個歐巴桑加一個大學生加我一個研究僧。一下課我就發現其實全班根本都彼此認識,大家熱絡聊天比菜市場還熱鬧,看樣子應該是從第一期就一起報名上課。歐巴桑很熱情,下課馬上跑過來跟新人(就是我)打招呼,閒談間發現這群40~50歲左右的歐巴桑要嘛是家庭主婦、不然就是家裡自己開公司之類的(我不用發問他們會自己說),所以大白天的才會有空;唯一一個跟我一起拉低全班平均年齡的大學生也跟他們很熟,還沒說話歐巴桑就把他的名字跟學校系級一次報給我知道,因為大四了課很少,所以才選白天上課。當然自我介紹完以後歐巴桑軍團不會放過打探你細節的機會,所以只差沒問我如果養小狗會取什麼名字而已。等到上過幾堂課以後,我發現日文課搞不好只是一個名目,歐巴桑軍團的目的根本是來聚會交際的,其中一個歐巴桑疑似很會烘焙,所以時常帶手工小點心來分給大家吃,下課的時候稍微晃神會以為在參加救國團的小西點烘焙班或是型男大主廚錄影現場,班上氣氛好不熱鬧啊!但重點是每次上課要唸課文,有人連假名都還支支吾吾是怎樣啊!!!我明明上的是中級班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日文課的內容分成讀本跟會話,讀本老師也是一個歐巴桑,加上可能也是從初級就開始教這個班級,所以跟班上的歐巴桑大軍都很熟,上課常常會聊到忘我,我印象最深刻的事情是有一次讀本老師說了他有一個朋友突然天眼通的故事 Orz 歐巴桑軍團聽得相當入神,還追問故事細節、疑似打算揪團去給那位天眼通算命,我則是默默的希望老師要聊天可以但是可以稍微聊短一點嗎?

讀本老師有一個習慣,很喜歡指定文章內容叫學生回家背課文,下一堂課就會抽點學生起來背書。我這個人就是比較一板一眼,基本上老師說要做的作業我都會完成,要背書當然也會乖乖的背,所以每次上課讀本老師點到我背課文我都順利完成。
好了,這樣子歐巴桑也會有意見。因為歐巴桑背書通常會支離破碎,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不肯乖乖做功課,所以每次某一段讀本老師一再提示歐巴桑還是不能背完整的時候,老師就會火速指定我繼續下去。

這時候歐巴桑說:年輕人就是記性比較好啦~呵呵

讀本老師試圖提醒大家用功:大家都還很年輕啊,花點時間用心背也可以背熟的!

另外一個歐巴桑:厚~因為他是 XX 大學的啦! X 大的頭腦都比較好啊!

我:……(早知道第一天認識打死都不要告訴你我是什麼學校的)……



會話老師是一個日本歐吉桑,看起來大概50多歲,要求很多、算是這種語言中心難得一見的嚴厲型的老師。好的,不意外,歐巴桑軍團非常討厭他。第一堂會話課結束以後,緊接著的讀本課就看到歐巴桑跟讀本老師抱怨:為什麼會話老師又是那個人啊!!!老師你幫我們反應一下啦,我們要換會話老師!!

讀本老師安撫歐巴桑軍團:OO老師人不錯啦!

歐巴桑軍團:哪有~~他超兇的!老師你幫我們跟學校說,我們要換啦!

讀本老師有點尷尬:好好,我會跟學校反應,不過這一期已經開始上課了,所以應該要下一期才能換老師喔。

歐巴桑軍團:蛤~~還要忍耐一期喔~~~厚~~


我當時還搞不清楚狀況,只覺得歐巴桑軍團好恐怖啊 Orz 好像小學班上很有勢力會拚命干涉班務跟老師的家長團體?!上過幾堂課以後,我發現會話老師確實很嚴厲,如果上課前沒預習而出錯的話他的糾正是非常直接不假辭色的,然後就算答對也幾乎沒有讚美,講解會話課本的方式的確也是比較枯燥乏味的那種。可是只要上課前有先準備跟預習,即使會話老師用破爛的中文夾雜日文上課也都很容易進入狀況,而且會話老師對於日本跟台灣日據時期的歷史知識很豐富,也很用心準備上課的教材,每次上課不只學習到日文還可以得到很多歷史方面的知識,我個人覺得受益匪淺。

歐巴桑軍團完全不吃這一套。只要早上第一堂是會話課歐巴桑大軍一定遲到無誤,而且遲到的時間越拉越長,有時候都過30分鐘了人才來齊,還有人有時候真的遲到太久只剩10分鐘就下課乾脆就在門外不進教室只為了避開會話老師。


有一次會話老師就爆炸了,用帶有濃濃日本腔的中文說:大家是都很晚睡嗎?早上都起不來嗎?常常都遲到捏!

平常很犀利的歐巴桑軍團沈默。

會話老師繼續發難:像今天上課都那麼久了還有人進來教室!

歐巴桑軍團依然沈默。

會話老師睜著大眼睛、突然指著我:這個班上只有 胖太郎(我的化名)最準時,每次我來他都已經在教室了!!!

聽到這裡歐巴桑軍團可不再沈默了:哎唷,因為他是 X 大的當然上課不會遲到, X 大比較認真啦!

會話老師跟我:……(哈哈~老師,你可沒料到歐巴桑連這個都可以回嘴吧)


事隔多年,我真的很想問問當年同班的歐巴桑大軍們:到底是誰告訴你們 X 大上課就不會遲到?!這到底關 X 大屁事啊!!!!!


現在我想當時我的加入是不是給歐巴桑軍團帶來一些困擾呢?原本很歡樂的上課氣氛因為我是認真魔人,連帶的讀本老師好像覺得背課文又不是多難結果要求越來越多;如果大家都討厭會話老師,就可以全班一起靠遲到或沈默消極抵制(霸凌?)老師把他換掉了,偏偏有個認真魔人不只上課不遲到、還會回答老師的問題。我是很認真想學日文,但也許歐巴桑軍團的目的跟我不同。班上歐巴桑其實人都不錯,雖然聒噪但熱情、是很八卦沒錯但對人也滿親切的,除了對讀本老師施壓想換掉會話老師讓我不能苟同以外,班上彼此之間的相處互動都很融洽,發現我是認真魔人跟他們調性不合也沒有為難(?)我。


toyo 聽完這段故事以後大笑:歐巴桑為什麼不想用功還要上日文課呢??明明認真唸書就可以的啊!而且跟 X 大有什麼關係?不過,有一天我們都會變成歐吉桑跟歐巴桑喔!


對啊,不過我覺得我們老了以後的歐吉桑跟歐巴桑的習性跟路線,一定跟現在我們還年輕的時候看不慣的歐巴桑歐吉桑不同,因為我們現在覺得歐巴桑都很囉唆,所以這一代的我們也許會特別注意而變成沈默的歐巴桑;可能我們現在覺得歐吉桑都很厚臉皮,所以年紀漸漸大了以後反而會克制自己變成很會察言觀色的歐吉桑。但是未來的年輕人一定會討厭我們這一輩變成老人以後呈現的某些特性,所以每一代的歐吉桑歐巴桑可能都大不相同,唯一的共同點就是都不討年輕人喜歡而已吧。

啊,我要強調的是我並不討厭班上的歐巴桑軍團就是(但我不知道他們有沒有討厭我……),後來因為要來美國我就默默結束了我的日文課,歐巴桑軍團大概也覺得我怎麼突然出現又突然消失吧!我想如果可以在其他時間跟場合(什麼場合??)認識他們,應該會是相當熱烈的相遇。只是我去上課的目的跟他們不盡相同,我本身也不是喜歡交朋友的類型,所以感覺起來好像我特別冷淡或他們有自己的小圈圈。寫這篇文章純粹是因為回憶起這段過去,感覺算是很奇妙的經驗,想跟大家分享一下而已啦~


第一張照片圖解:沒什麼意義,只是不知道要放什麼照片,想說放一張人多的呼應標題的「軍團」 Orz




Saturday, December 17, 2011

〈Living in America〉 Do as the Americans do - or not.



標題是改自「入境隨俗」的英文: (When in Rome, ) Do as the Romans do.

轉眼間來美國已經超過六年了,這時間說長不長但也不算短,套一句親愛的他說的:六年小學也都畢業了!
我們兩個人把20歲以後超過一半年輕歲月最精華的部份獻給了美國,常常有人問我喜不喜歡美國,對於這樣一個擁有我二十多歲時光六年多的地方我怎麼會不喜歡呢!前一陣子在廚房煮飯的時候,我突然驚覺到來美國以後有好多生活習慣都改變了。我以為我的性格已經定性、習慣已經養成,固執的地方總是冥頑不靈,沒想到環境的改變讓人的習性還是有轉換的空間哪。


如果從一些基本生活相關來看,最主要的變化大概是飲食口味吧!猶記得剛到美國的時候我覺得美國的中國菜好難吃 囧 明明就很油膩搞不懂老美為什麼會覺得比美式食物清淡健康?明明餐廳裝潢氣氛就是只有美國人會喜歡、亞洲人看到會一頭霧水不明所以,搞不懂老美為什麼可以把他解讀成異國風情?台灣的雞腿便當內容多豐盛,實在受不了美國的中菜就是單點一道宮保雞丁加白飯也能賣到美金五六塊錢!最讓人髮指的是甜酸 (sweet and sour) 口味系列,剛來美國的時候我點了甜酸雞幻想他會是像糖醋里肌一搬,沒想到是白飯以外只擺了炸雞塊、旁邊附一小盒甜酸醬給你沾雞塊 Orz 如果甜酸醬是麥當當的糖醋醬的味道也罷,或許麥克雞塊配白飯也別有一番滋味,偏偏他的甜酸醬顏色一看就知道是極不自然的人工色素下去調出來的,比番茄醬還鮮豔百倍的亮紅色實在不知道為什麼美國人有勇氣把他吃下肚,配上說不出是好吃還是難吃的酸甜味(當然不可能會回甘),呃啊~




時光飛逝,我現在覺得其實美國的中餐館還不錯吃 囧> 當然對於甜酸口味系列我還是敬謝不敏,但是其他美式中餐不知道怎麼著,我越吃越順口。大概來美國的第二年,我就已經喜歡上附近美式中餐的左宗棠雞 General Tso’s Chicken ,其他什麼蒙古牛肉、橙汁雞、 mandarin chicken 我都覺得挺好吃的;而且我還愛上中餐館的 Lo Mein 、那吃起來就是炒麵的味道,有一陣子常常只買大份 Lo Mein 不要主菜便宜解決一餐,也不討厭美國連鎖的中餐館 Panda Express;甚至每次有台灣人批評美國的中菜,我都會開始想是不是只吃到甜酸系列才會這麼暴躁,其實其他的很多都不是地雷而且都還滿符合台灣口味的呀!

但我想這是因為我的味覺為了求生存所以開始說服大腦要喜歡美國的食物吧。





看到美國的洋芋片種類就可以理解為什麼這個國家胖子那麼多,真的品牌跟口味都太多選擇了。剛到美國的時候親愛的他跟我只買 Lay’s ,因為是認識的品牌(我個人不喜歡鬍子先生那牌的)比較有熟悉感。後來膽子大了就開始亂買一些其他沒聽過的牌子,結果第一次買別牌就踩地雷~買了看起來很有美國風的 Cape Cod 洋芋片,一打開包裝就覺得不太妙,怎麼聞起來有一種奇怪的油膩感??吃了以後只有一個心情:原來身為洋芋片消費的大宗國家還是會有難吃的洋芋片啊!還以為跟台灣的魯肉飯一樣,就算不怎麼好吃也不至於到難吃的地步啊 Orz
這牌子的洋芋片切片偏厚,所以咬下去的時候不太會有一刀兩斷的爽快感,簡言之大概是不脆??!!然後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比一般洋芋片厚的關係,所以他疑似比較會吸油,因此油膩度比 Lay’s 還高,也因為油的關係好像會西比較多的鹽分、吃起來感覺特別鹹。口感很像是打開以後因為太鹹不想吃所以就放著沒想到受潮了吃起來更鹹更不脆的洋芋片。


圖解:一片 Cape Cod 洋芋片。

為什麼我上一段用了很多不確定的字眼呢?什麼好像、大概、不知道、疑似的。沒錯,因為再一次的時光飛逝,搬到波士頓以後發現原來 Cape Cod 是麻州著名的觀光景點,而 Cape Cod 洋芋片正是那個地方生產的,所以某次在超市裡面親愛的他心血來潮,說再買來吃吃看好了(我們要支持「本土」產業)。我還保有以前在南方吃到難吃洋芋片的不愉快記憶,不過我的個性又是屬於那種喜歡新玩意的類型,想想也好久沒吃了,就買了一包回家。
一打開當然還是有油膩味,可是不覺得討厭或難受。戰戰兢兢吃了第一片——咦??其實不難吃啊!!還滿好吃的耶~親愛的他吃了以後也跟我有一樣的意見。洋芋片還是一樣偏厚跟油,味道也是比較鹹,可是很神奇的是我們都覺得其實不錯吃。
親愛的他一邊嚼著洋芋片一邊說:怪了,以前覺得很難吃,怎麼現在覺得還不賴?以前買錯牌子了嗎??

我:與其說他變好吃,我想應該是我們口味變化了吧 Orz 習慣美國人的味道了。





居家環境除了染上美國人的惡習,在家裡擺些有的沒的擺設,例如相框、掛海報、擺公仔以外,最明顯的影響是我們開始喜歡點線香或蠟燭。
長期關心胖嘟嘟太郎的大家都知道,死胖子我呢是一個靠嗅覺過活的人,所以我很在乎空氣裡面是不是有異味,以前在台灣我就很愛熊寶貝的產品。一開始來美國的時候是買了空氣清新噴霧,不過感覺效果不彰,通常噴了以後只有香幾分鐘香味就消失了;再來進階版的是可以噴在窗簾或沙發地毯等布料上面的,但是香味持續頂多半天也沒啥用。有一次去韓國朋友安德魯家作客,發現他點了一枝線香在桌上——呃,對,沒有任何器具裝著或插著,就真的是一枝香平放在桌上,在快要燒到桌沿的時候他會稍微調整一下位置。不論安德魯家的桌子到底是不是防火材料,我們一進去他家客廳真的就聞到香味,親愛的他跟我驚為天人,所以也開始買各種香味的線香。
美國的線香不是台灣廟裡用的那種,有各式各樣的香味,例如竹子、茉莉花、藍莓、香草、橘子、青草等,非常多可供選擇,超市裡面可以買到,網路上也有很多網站可購買,最常見的是號稱印度的跟日本的牌子,其中日本牌子很精緻還會附贈一個小底座可以把線香插上去不用煩惱沒地方放。香的好處是真的會滿室馨香,壞處是煙很多 Orz 還有要處理香灰很煩,所以我們後來把目標轉移到蠟燭上。



親愛的他跟我去來恩家玩的時候,來恩為了增加氣氛點了蠟燭,我們兩個歪果人覺得好像還不錯,加上希望點香氛蠟燭可以除了氣氛以外還讓家裡香一點,可是我們在超市買的蠟燭都沒有這個效果,加上都是中國製的我個人有疑慮,所以點完一批以後就沒買了。後來要去參加上流社會甜心后琵的生日派對,為了買禮物所以我們去了蠟燭的品牌店 Yankee Candle ,一進去就被所有香味薰得頭昏腦脹,一時心癢除了后琵的禮物以外又買了我最喜歡的茉莉花香味的蠟燭。回家一點再度驚為天人!居然這麼香!!!客廳範圍都可以聞到!!!!跟以前超市買的廉價蠟燭簡直是天壤之別!!!!他這麼貴不是沒道理的啊~花香類的蠟燭號稱是萃取天然植物做成,其他不是植物的才是人工香味,最重要的是他的蠟燭是美國製造的!讓我點起來覺得比較安心一點。



圖解:我們家客廳裡專門擺蠟燭或線香的角落。

於是我們一試成主顧,網路上經常有 Yankee Candle 的折價券,買一送一或是買滿多少錢可折價之類的,所以買起來其實不會太貴。漸漸的我們家有很多關於蠟燭的工具——可以放小蠟燭的漂亮燭台三個、專門剪蠟燭燭芯的剪刀一把、專門點蠟燭的打火機一支、一瓶補充打火機燃液的罐子、蓋在大蠟燭上面以穩定燭火的蓋子一枚。很多工具都是店員推薦所以買的,不然乍看之下我真的都不知道那是幹嘛用的,而且也是被推薦以後才知道原來蠟燭有那麼多小祕密。

不過感覺夏天點蠟燭很熱,所以我們只有入秋以後才會開始點,夏天多半還是靠線香來製造香味。以前在台灣收到愛心蠟燭當禮物的時候覺得很困擾,除了停電以外真的不知道蠟燭還有什麼用途,台灣天氣又偏溼熱,在冷氣房裡面點蠟燭覺得自己很蠢。沒想到來美國以後才真正感受到蠟燭的溫暖跟好,一開始還覺得點蠟燭哪有什麼氣氛真是奇怪的美國人、跟著點蠟燭也只是想要「假會」,沒想到再度時光飛逝,現在我真的覺得客廳裡有漂亮的蠟燭還不錯,簡直是被美國人洗腦成功 囧





不過話說回來,有些事情我還是沒辦法入境隨俗,最明顯的例子應該是大太陽底下撐傘吧!來美國這些年了,夏天出門我還是會撐傘遮陽,不論路人對我投以任何異樣的眼光,我這一點倒是一直堅持著。有,我有入境隨俗增加太陽眼鏡這個配備,但我戴著太陽眼鏡還是會撐著傘,傘才可以幫全身遮陽。我並不認同皮膚白才漂亮這種論調(絕對不是因為我是皮膚黑的死胖子所以嘴硬),我防曬遮陽純粹是為了抗老化跟預防皮膚過敏,還有不喜歡因為沒有遮陽造成穿著短袖短褲的手腿因為衣物遮蔽程度不同導致有深淺兩節不同膚色,這樣穿無袖或短褲長度不同的時候我覺得不好看。
有一次跟親愛的他下午在外面散步,經過一戶民宅外面有三個小朋友擺攤子在賣檸檬水 lemonade 。三個人年紀都很小,大概幼稚園或小一小二左右,旁邊還有兩個大人陪著他們。小朋友口齒不清攔下我們:要不要買檸檬水啊~

我想想我身上還有現金鈔票,就跟小朋友說:好啊,那要兩杯!

小朋友開始很興奮拿起杯子要裝,其中一個妹妹騎著有輔助輪的腳踏車停在我身邊,直盯著我然後開口問我:沒有下雨你為什麼要撐傘??

我想在旁邊陪著他們的貌似爸爸的人應該在大太陽下冒了一身冷汗,因為我正要回答他就搶先幫我說:因為今天太陽很大啊!
妹妹的注意力被搶著回答的人吸引轉頭看他,那個先生不留任何空檔繼續趁勝追擊:就像你每次出去媽媽都會幫你擦防曬乳對不對?撐傘也是一樣的唷~

妹妹轉頭看我尋求我的意見,我對他微笑點點頭以示你阿爸說的沒錯喔,不要懷疑他。

所以我想美國人從小就沒有撐傘遮陽的概念吧 = =? 順道一提,其實有陽傘這個單字,叫 parasol 。不過我的傘是晴雨兩用的啦~



每個國家的風土民情文化都不同,所以喜歡的就跟著做、入境隨俗,不喜歡的就當作增廣見聞、用不著勉強自己硬要做。台灣人喜歡臭豆腐或吃豬血糕,外國人覺得不能接受,我倒也覺得無妨,不用怪別人怎麼不懂這些的好,可以改推薦魯肉飯或香雞排。像我說美國的中菜也沒那麼難以下嚥,你要是吃了以後還是想兔當然就不要聽信胖嘟嘟太郎的片面之詞。我撐傘都會特別注意不要妨礙別人通行,以不妨礙別人為前提,這是我的生活習慣跟我國家的文化,所以就算美國人埃及人土耳其人(國家都只是舉例)覺得我很奇怪我也不以為意,既不犯法又沒有違背善良風俗,不需要為了別人的眼光而改變,當然也許有一天我會入境隨俗拋棄陽傘也說不定。我想最重要的是擁有一顆開放的心,嘗試新的事物或接受文化衝擊,好好體驗這個世界的五彩繽紛。






Friday, October 14, 2011

〈Living in America〉 耳機與我的愛恨情仇



我自認算是一個嗅覺敏銳的人,雖然我長年處在鼻子過敏的狀態,但大概是因為常常擤鼻涕刺激他,所以鼻子總是可以殺出一條血路(流鼻血?)聞到味道。但五官裡面其他就弱得要命 Orz 例如我是高度近視視力極差;味覺感受也很普通,只知道好不好吃或喜不喜歡但通常吃不出來裡面加了什麼調味料;聽力方面更是「木耳」(木頭做的耳朵,很遲鈍之意),除了看電視可以不用開很大聲就聽清楚、可以知道親愛的他開門或屎蓋哥回來的聲音以外,對於音樂的音質是毫無判斷能力。當年 mp3 剛盛行的時候,常常聽到有人抱怨什麼 mp3 的音質很爛完全不如 CD ,我完全無法理解除非歌手或樂器破音,不然到底是爛在哪裡??這樣的木耳對於耳機的要求當然就很低,什麼動輒好幾千甚至上萬台幣的我是絕對花不下去。所以基本上只要價格低於台幣一千、顏色正常、牌子有聽過,我就不會考慮太多。

大學以前都住在家裡聽音樂當然是自己爽就好,所以沒有使用耳機的需要。大學以後都是住宿舍,身為一個有禮貌的好孩子,不管是要看 VCD (那年代 DVD 還沒有或還不盛行……咦?我是不是暴露我的年紀了??)、聽音樂等,如果無意要跟室友分享或室友根本不想跟你分享,耳機是必備產品。我記得我的第一副耳機是在光南買的(天哪,多麼熟悉的店名,卻因為已經快十年沒去過了好陌生啊),印象中似乎是 Sanyo 牌的?!我已經不太記得牌子,但應該不是沒聽過的雜牌,因為我在還沒有黑心商品的時代就很怕死,所以一定都會選有聽過的牌子購買以免爆炸。

價格記得大概是199或299之類的算是便宜,顏色是深藍色。記的最清楚的是那是一副耳掛式的耳機(就是像現在藍芽耳機那樣有一個掛環的),因為總是有新聞報導說耳機很傷聽力,所以我買了耳掛式不是直接塞進耳朵裡而是掛在耳朵上邊的,感覺比較保護耳朵。
對這副耳機沒什麼特別的好惡,就是耳機嘛。只是使用他的時候都覺得耳朵很忙……因為我戴著眼鏡、再掛上耳機,等於耳上掛著眼鏡的框架跟耳機的掛鉤、然後耳朵還要聽音樂或電影的對白,簡直是用盡耳朵所有功能啊!


隨著畢業跟搬家次處變多,我的第一副耳機就這樣消失在我的生命中,我現在已經想不起來最後一次看到他是什麼時候了 Orz 沒壞掉但就這樣弄丟了然後還想不出他的下落,實在不太符合我的風格,可見耳機對我而言真的有夠不重要。



圖解:第一代 iPod nano 的耳機。

來美國以後 iPod 正流行,喜愛電子產品的我追求這方面的流行不落人後,所以掙扎一番(因為還是覺得很貴啊)終於下手買了第一代的 iPod nano 。身為一個隨身聽(應該是吧?!)送來的時候一定要附耳機是非常合理的,雖然也不意外聽過有人抱怨蘋果的耳機很鳥、除了是白色能夠讓人辨識出他是蘋果以外沒什麼出色的,但我說過我是爛耳朵,所以到底是耳機不好還是 iPod 本身音質所以什麼高檔耳機都沒用我也不懂,總之我用著他所附的耳機聽音樂也是很自在。
不過很快的我們家就添購了 nano 專用的充電喇叭, nano 因此變身成放在我們家客廳的小音響,凡是我在客廳看書或是有客人來家裡開趴替的時候,我都不需要戴著耳機可以大辣辣用喇叭把音樂放出來。後來去學校的健身中心運動,所有美國甜心或是健身狂一定都邊做運動邊掛著耳機,我也入境隨俗,要嘛用耳機插進運動器材上的耳機孔看電視、沒電視好看就聽 nano 騎腳踏車。



圖解: iPod touch 的耳機。

搬到波士頓以後,因為從台灣帶來的筆記型電腦接連爆炸(誇飾法,其實就是壞掉的意思),我正式投入蘋果電腦的懷抱。過去蘋果電腦每年暑假都會推出學生的特惠專案,因應九月會推出新產品,所以出清給學生預備開學、持學生證買電腦送 iPod ,我趁著這個大好機會買了最便宜的筆記型電腦、獲贈 iPod touch 第二代!所以 nano 的耳機就順理成章的退休了,接下來就是 touch 耳機的時代。聽說蘋果有改良耳機,但是我依舊聽不出來有任何差別。

接下來 iPad 上市了,我沒買但是親愛的他火速的買了。 iPad 總不是隨身聽,當然是沒有附耳機,可是親愛的他很需要耳機這玩意,他是那種就算一個人在家裡用筆記型電腦也要耳機的人,可能很在乎要有自己的小宇宙 = =? nano 已經在我們家正式變成音響、隨身聽我都是用 touch 聽,所以我就把 nano 的耳機給親愛的他使用。


去年回台灣的時候,有鑑於我們家的隨身聽們(親愛的他用的是他娘送他的 iPod shuffle )、 iPad 、筆記型電腦等需要耳機的電子產品,跟現有的耳機搭配起來總是少一副耳機,所以我們就順手買了一副 SONY 的耳道式的耳機。這種耳機的特色據說是杜絕更多外面的噪音,讓人更享受在自己的小宇宙裡,照道理來講應該很適合親愛的他使用,沒想到他才用不到一天,就苦著臉跟我抱怨:這耳機好難用!
夭壽~900台幣的 SONY 耳機居然會比附的耳機難用??!!我一問之下才發現良好的隔音反而讓親愛的他覺得很困擾,覺得聽力好像有阻隔、任何聲音都變得好像隔了一層膜才進到耳朵裡,加上耳道式的比一般耳機更深入耳朵,讓他覺得耳朵被耳機佔滿感覺很不舒服。我上面說過我對耳機沒什麼要求對吧?因此我很乾脆的跟親愛的他說:那我跟你換耳機吧!
親愛的他頻頻跟我確認:真的嗎?這個很不好用喔!

我把 touch 的耳機給他:我沒差啦,只要會發出聲音就好,我都可以。

對我來講,真的沒差,我自己也很訝異平常不挑剔的親愛的他挑剔的產品我用起來居然相安無事。所以這個耳道式的耳機陪我渡過整整一年,不管是騎 FitDesk 、坐地鐵聽 iPod 的時候,我都一直使用著他。
今年七月開始,為了增加運動強度,親愛的他跟我開始去學校的健身中心跑步。不是跑跑步機(我個人很不喜歡跑步機,我總覺得跑那個不如跑操場,所以每次去健身中心我都是用其他運動器材),大概是美國真的地太大,就算是都市寸土寸金也不到那麼需要珍惜的地步,所以這邊學校的健身中心裡面是有 PU 跑道的。雖然不大一圈大概只有兩百多公尺,可是對慢跑來說也是堪用,所以親愛的他跟我開始在那邊跑步。

於是 SONY 的耳道式耳機也陪著我跑過一圈又一圈的室內 PU 跑道。九月初回台灣,問過常跑健身房的朋友、台灣健身房並沒有室內跑道這種奢侈的場所,要跑步唯有靠跑步機。所以我只好去家附近的小學操場或植物園裡面慢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不再是室內的關係,加上太陽很曬天氣非常炎熱,可能我運動流了異常多的汗影響到耳機的功能,這耳機有一邊居然完全沒聲音了 =_= 我一邊跑一邊覺得音樂怎麼特別小聲,還以為是戶外所以耳機隔音有限,又一邊注意身上的汗疹跟蕁麻疹疑似要爆發,停下來以後才赫然驚覺右耳耳機是沒有聲音的。



圖解:鐵三角的小粉紅。

離要回美國的時間有點緊迫,幸好有送貨迅速的博客來,每次回台灣買書他最方便,發現耳機他也有賣,而且可以7-11取貨。我先上網隨便看了一下耳機的評價,發現有一個牌子時常被大家提起但我完全不認識,叫做鐵三角。我沒聽過的牌子沒關係,網路評價可以看出他不是雜牌,大家都知道就可以。於是我設定價格一千以下、親愛的他幫我選了粉紅色,雖然我沒特別排斥耳道式的耳機,可是用了一年就壞掉害我心裡有一點點障礙,所以選了最一般外型的耳機。
果然隔天就到貨,我興沖沖打開包裝把耳機插上我的 iPod touch ,把耳機塞到耳朵——咦?為什麼我覺得好像塞不太進去??!!
我努力了半天,還叫親愛的他戴戴看,親愛的他覺得耳機似乎頭圓了一點,但應該不至於戴不進去。因此我自我安慰應該是因為我戴耳道式的已經很久了,需要一點時間才能習慣戴回這種的,在回美國的飛機上我也拿出來稍微用了一下,心想一直覺得塞不進去應該是因為耳道式的都比較貼近耳朵,我才一直覺得這個都戴不進去,其實普通耳機這樣就是戴好了吧!嗯,一定是這樣!



圖解:小粉紅跟他的延長線。

於是回來的第三天,親愛的他跟我又到學校健身中心報到。我滿心期待戴上我的小粉紅,感覺他總是只在我的耳朵洞口徘徊,沒關係!這種鬆鬆的感覺是正常的!然後我邁開步伐開始跑步,不.對.勁!我的耳機已經掉出耳朵落到肩膀上了呀!嗯,一定是因為我覺得耳機的線不夠長、用了他附的延長線導致太重的關係,所以他才會因為重量掉下來!跑了一圈以後我默默閃到旁邊把延長線拆掉,重新戴上耳機開始跑步。喔喔喔~好像有好一點唷!咦?為什麼樓下打籃球的吼叫聲越來越立體呢?呃……因為我的耳機又掉了 Orz 所以接下來的幾圈我一直很狼狽,必須時時刻刻注意用手把耳機推回耳朵洞裡,然後音樂一直都隨著耳機塞進又掉出而忽大忽小聲。

天哪!這是什麼情況!我以前都不知道 SONY 那個耳道式的好!他總是被塞進耳朵以後就堅守自己的崗位,我很少有需要把他塞緊一點的狀況發生,也從來沒有被其他運動的人發出的噪音干擾過,今天我只想衝到樓下狠踹那些一邊練劍道明明不是莎拉波娃卻一邊大吼的傢伙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吵死了!!!我一直以為耳機不會因為運動程度的強弱而掉下來,因為以前不管我是踩划步機或騎腳踏車或跑步,耳機都好好的在我的耳朵裡,原來是之前 SONY 耳道式夠敬業啊!

親愛的他拿出古早 nano 的耳機給我:這耳機因為很舊了所以會發出滋滋聲,但不要開太大聲那些雜音不會持續很久。你要不要換這個看看?

好吧 /_\ 我拿起來塞進耳朵裡感受一下,對啊!這才是塞進耳朵的感覺啊!不是我耳朵太小分明是小粉紅太大顆啊!我帶著沒魚蝦也好的心情開始用 nano 舊耳機跑步,問題又出現了~~~雖然他不會掉出來,可是他也不夠穩定啊!雖然不像小粉紅那樣讓我膽戰心驚,但我還是三不五時需要推他一下。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我默默連上 amazon 的網站打算買一副新的耳機。因為小粉紅太快就被我淘汰,所以我還是鎖定鐵三角這個牌子,但是不敢鐵齒買普通的了,這次只選耳道式的,親愛的他幫我選了深藍色。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這個經驗?每次上網訂東西,如果是生活必需品或是一些沒什麼緊迫性純屬家用或實用性質的,總是會飛快就送達;如果是滿心期待的,通常都要等很久 Orz 我的耳機讓我足足等了九天啊!!越想要的越難得到 T.T




圖解:鐵三角耳道式耳機。

顏色真的很漂亮!以前我都慣於使用蘋果附的耳機,但其實電子產品我並不喜歡白色的外型,需要自己買耳機我當然都選白色以外的顏色。


圖解:耳機頭的塑膠頭套,有四種不同尺寸。

耳道式的耳機通常會有好幾種不同尺寸的頭可以替換,畢竟每個人耳朵洞口大小不同以外、耳朵裡面也是大小不一,所以可以自己調整頭的大小。鐵三角的這款耳道式總共附了四種尺寸的耳罩,我在家斟酌再三先選定了小尺寸的頭。昨天去跑步的時候我終於有新耳機可以使用!一塞進耳朵裡面真是愉快!感覺就是不一樣,完全不需要擔心他跑到一半會掉出耳朵。


圖解:左邊是有套上塑膠頭套的耳機、右邊沒有。

但是!!代誌不是胖子想的那麼簡單!!!不知道是我選的頭的尺寸不合我的耳朵、不知道到底是太大還是太小,跑步的時候耳機沒有掉下來、音樂的聲音卻開始有異狀了呀~也許是耳機前方的那塊塑膠套太小,所以他可以固定在耳朵洞口(因為夠長卡得住)卻沒辦法很好的固定在耳道裡面,也就是在耳道裡面可能有移動的空間,跑步的時候偶爾會聽到那塊塑膠套配合著音樂跟腳步發出滋滋聲,然後我的 Katy Perry 在高音的部份會隨著跑步步伐一步一步、聲音也會起起伏伏,聲音聽起來有點像是我們直接對著電風扇講話時會發出一陣一陣嗡嗡聲的感覺。

昨天回家以後我替新耳機換上更大一點的頭套,還沒機會實驗這樣聽到音樂的情況會不會好一點。怎麼有一好沒兩好啊 Orz 還是我跟鐵三角不合?沒道理啊!接下來再去慢跑就可以揭曉到底更換頭的尺寸以後有沒有效果,我好懷念低調不起眼但慢跑好用的 SONY 耳機~~



希望我跟耳機的故事能到此為止,我不想再買新耳機了啊!







Monday, October 3, 2011

(Living in America〉 不負責任之夏天的完結篇



今年夏天波士頓熱浪驚人,在七月下旬經歷了人生第一次攝氏40度,實在恐怖,熱到連肥皂都變得軟綿綿。不過進入9月以後秋天的氣氛越來越明顯,溫度都在20度上下徘徊。雖然高緯度的美東夏天依然有熱浪,不過怕熱的胖嘟嘟太郎最喜歡波士頓的一點就是涼爽跟寒冷的天氣居多!

9月初因為親愛的他需要一些台灣官方的資料,所以我們飛回台灣待了18天,9月21號又回美國了。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機會或時間才能回台灣,因此在台灣短短的不到三個禮拜只要有機會我就會狂吃豬血糕,如果是在鹹酥雞攤子買的話還會順便搭配糯米腸跟蘿蔔糕(三樣只要60塊好便宜啊~~又都是我最愛的食物,當晚餐吃超感動的!!!)。算一算藉著鹽水雞、鹹酥雞、滷味、燒烤、火鍋等不同的餐點料理,我大概疑似只有四天沒吃到豬血糕?!跟親愛的他的阿媽聊天的時候聊到這件事情,九十多歲的阿媽大笑問我:你是要吃起來存著嗎??
哈哈哈哈 XDDD 阿媽好可愛~要是我有那麼多胃袋可以吃起來存著、等又想吃的時候反芻就好了(這樣在填美國海關過境表的時候要說我有帶食物嗎??)~豬血糕在美國真的是夢幻逸品,亞洲超市沒賣、賣台灣菜的餐廳老是缺貨(現在還倒閉了),很多家鄉味的小吃可以靠著食材變化跟食譜勉強湊合煮出類似的,但我總不能自己弄血來染糯米啊!所以這次回台灣我就打定主意,不能放過任何吃豬血糕的機會!就是要把他吃膩!如果能因此吃膩豬血糕,我就可以好久好久不用為了這項夢幻逸品魂牽夢縈了。

然後?你問我然後是不是吃膩了是吧?
呃……完全沒吃膩 〒△〒 而且還嫌吃不夠,要不是去機場的那一天是下午三點多、鹹酥雞攤還沒出來擺攤,我一定殺去買一大袋拎上飛機吃的啊(然後因為太香被全機的人用眼神圍毆??)。看樣子我真的要等到吃素才能戒斷對豬血糕的懸念啊~


雖然不同於往年都在盛夏的七月或八月回台灣,但是九月的溫度對死胖子來說還是太炎熱了 Orz 回台灣的第二天我以為早上天氣會比較涼快,所以傻傻跟親愛的他在早上九點去跑操場,沒想到高溫讓總是在健身房吹冷氣跑步的我們兩個人,跑完以往在健身房跑的距離就出現往生感 =_= 然後我還出現汗疹跟蕁麻疹,去看皮膚科醫生,醫生斷言:你是水土不服啦~
為什麼在這塊土地生活了二十幾年、離開到異鄉生活六年多再回來短短幾天,我居然對自己的故鄉水土不服??!!這是什麼道理啊!!!!然後這水土不服還一直跟到我上飛機都還沒結束,呃啊 Orz

大概年紀大了適應力真的都變低,就算是故鄉那熟悉感也只存在記憶裡。






這次回台灣最高興的是跟國中好友、高中好友蛋蛋都見了面,講一整個下午的話都不會膩(跟連續吃豬血糕的感覺一樣);然後跟大學的室友兼好朋友通了電話,得知這位現任的美女檢座懷孕所以沒辦法到台北跟我見面、即將在明年迎接可愛的小男生!可喜可樂、可喜可樂!胖嘟嘟太郎正在煩惱要買什麼禮物給準媽媽跟小貝比呢~
還有高興的事情是回台灣一一檢視從以前就認識的小狗是否安好,呼~還好大家都還活著 /_\ 尤其是家附近文具店的大狗賴皮,去年回台灣的時候假裝去買文具其實是想跟他玩(我因為這樣每次回台灣都買超多文具、還沒用完就買新的了),老闆娘說賴皮因為年事已高體型消瘦、尾巴的毛還掉光、連吠的聲音都從渾厚高亢變成老頭子的沒力低沈;雖說如此他還是敬業的因為老闆娘的呼喚出來迎接客人(對,就是我這個死胖子),乖巧的跟我撒嬌,但看起來真的很虛弱、腿還一直發抖,我當時就好擔心他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親愛的他一直恐嚇我:賴皮那麼老,早就往生了啦~幸好今年回去有看到賴皮乖乖的躺在櫃台旁邊(順便回頭掐親愛的他一把,誰叫他一直嚇我)。




圖解:台灣住家隔壁鄰居放在樓梯間的小狗玩偶。回台灣的第二個禮拜才出現,回家爬樓梯看到還嚇一跳,哈哈。雖然鄰居放這隻小狗意義不明,不過我很喜歡回家上樓的時候看到他在那邊。


嗯……大概是這樣的流水帳,夏天就這樣悄悄結束了(中間還穿插了颶風罕見的掃到新英格蘭區,我們沒事,台灣的颱風一向都比較恐怖,我們是正港的台灣囝仔、有受過專業掃到颱風尾訓練,所以覺得美國人超大驚小怪的)。波士頓的寒冬就在不遠,胖嘟嘟太郎會努力維持這個部落格不進入冬眠狀態滴~這是我的工作啊!


對了,看完這一篇你可能會覺得豬血糕是胖嘟嘟太郎畢生最最最最最最喜歡的食物、不吃會含恨之類的,嗯,其實不是。我本人是喜歡豬血糕沒錯,但這應該不能算是我最最最最最最喜歡的食物(什麼才是我也很難回答你,你也知道我那麼肥就表示我對食物很不專情的,各種食物裡面我都有好多個愛啊),只是因為豬血糕相較於其他我喜歡的食物,在美國有難以取得或製造的稀少性,限量總是殘酷的,才造就了這篇文章裡面有一堆關於豬血糕的怨念,實在很歹勢~

Monday, July 25, 2011

〈Living in America〉 佛蒙特沒有咖哩



腎臟有一對,腰子(發音:遊記)也要有兩篇。

從放暑假開始,親愛的他就一直問我有沒有想去什麼地方玩,遠一點的可以去迪士尼,不過可以挑一些近一點開車可以到的地方玩耍。身為新英格蘭區的居民,左思右想發現我們不是每個新英格蘭區的州都去過,所以當下馬上決定那就以新英格蘭區為目標!

所謂的 New England 包括六個州:康乃迪克 Connecticut、新罕普夏 New Hampshire、緬因 Maine、麻州 Massachusetts、羅德島 Rhode Island、佛蒙特 Vermont。
其中新罕普夏免消費稅,離麻州也近,我們曾經開車去那個州南邊的都市買過液晶電視,超划算;也曾經跟親愛的他到更北邊的緬因州的最大的都市——波特蘭,開研討會順便旅遊;剛搬到波士頓的第一年,開學的第一個月無意間隨便瀏覽網頁介紹,臨時起意搭彼得潘巴士到車程一小時不到的羅德島走一走。這樣算一算,剩下就是康乃迪克和佛蒙特沒去過了。為了決定要去哪裡,我們還做了骰子把地點編號,讓機率決定我們旅遊的命運,最後骰出了康乃迪克州,我立刻上新英格蘭區旅遊網站看康乃迪克有什麼好玩的。鎖定康乃迪克的首都 Hartford,不過同時也發現其實 Hartford 離麻州不算太遠,開車兩個小時可以到,當天來回就好;既然這樣,那就去因為有點冷門跟陌生所以如果不特地去大概一輩子也不會去的地方好了—佛蒙特—就是你了!



圖解:馬克吐溫的房子外觀。

五月下旬我們就先開車去了康乃迪克 Hartford 的馬克吐溫博物館,參觀馬克吐溫一家人曾經住過17年的大房子。門票超級貴,我們那個梯次的導覽遊客加解說員只有5個人,不難理解門票一定要那麼貴才有辦法維持整個博物館的營收。館方靠著馬克吐溫的作品以及一些幸運保存下來的照片,慢慢還原出屋裡的樣子,所以很貴的門票也是提供他們持續復刻房子的每個角落的金援;有些房間實在沒有任何資料能參考,所以還是呈現混亂施工中的樣子。房子裡面不給拍照,所以只能在屋外拍拍外觀而已。


然後五月底在新英格蘭區罕見炎熱的天氣中(以前春天都很涼爽的啊),我們開車到了車程四小時的佛蒙特最大的都市—伯靈頓 Burlington。這個都市是我咕狗新英格蘭區有什麼地方好玩、參考 http://www.visitingnewengland.com/ 選定的,這個網站還不賴,資料比官方的網站豐富很多,旅遊心得不少,介紹的東西也都很中肯。佛蒙特是一個小而美、據說牛隻數比人口數還多的地方,所以網站裡面推薦的旅遊地點比其他州稍微少了那麼一點點,但也讓我輕而易舉就決定好要去伯靈頓。





早上從波士頓出發,沿途真的風光明媚,新英格蘭區的春天景色確實很美(花粉也確實很猛),還可以看到出產著名綠山咖啡的 Green Mountains,一片綠油油,跟以前南方每次走高速公路都一片黃黃的感受完全不同。進入伯靈頓以後就是美國典型的熱鬧小鎮貌,這種時候才會發現波士頓人口真的有夠多。


圖解:沒有拍到水怪出沒的張伯倫湖。

地方小所以飯店選擇也不多 Orz 枉費親愛的他因為假期想放鬆決定出大錢在飯店方面,沒想到那邊雖然有佛蒙特大學,學生跟觀光人數應該不少,三星以上的飯店卻都離市中心很遠,靠近市中心的只有兩家,我們又想要步行就能到市中心的飯店,所以只能隨便決定住老牌子的希爾頓。伯靈頓有一個有名的大湖 Lake Champlain,據說裡面有水怪喔~哈哈哈哈,但住了兩個晚上都沒看到就是。訂飯店的時候可以選要不要加錢可以住面向湖邊的房間,小氣如我當然不要(咦?前面不是才說飯店方面要花大錢?),沒想到當天到飯店櫃台辦手續的時候,櫃台人員好心主動幫我們免費升級到面湖的房間,科科~只是那個房間雖然號稱面湖,卻因為是在最邊間,所以能看到的湖面有限,大概是因為有缺陷才能讓客人免加錢入住吧。



圖解:Ben & Jerry's 的試吃廚房。

除了哈根大司,美國還有一個有名的冰淇淋牌子叫做 Ben & Jerry’s,佛蒙特正是他的原產地啊,他的工廠位在離伯靈頓20分鐘車程的小鎮,有開放給遊客參觀,愛吃冰淇淋的我隔天睡醒以後馬上跟親愛的他殺去。平平都是導覽,冰淇淋工廠的門票跟馬克吐溫比起來好便宜啊~整個工廠裝潢繽紛亮麗,還有無數多的藍天白雲跟乳牛圖片,非常可愛!



整個導覽結束以後,還提供參觀的遊客最新口味的冰淇淋試吃,那時候我們吃到的口味是脫口秀主持人 Jimmy Fallon 跟他們合作研發的 「Jimmy Fallon’s Late NIght Snack 吉米法倫的深夜點心」口味,吃起來鹹鹹甜甜的,導覽員最後才宣佈,原來是香草冰淇淋加上洋芋片!!!聽起來有點怪異,不過不難吃啦~鹹甜的口感我想世界上大部分的人都有接觸過、喜歡的大有人在。只是我平常絕對不會買來吃,不是因為口味詭異,是因為冰淇淋加洋芋片這兩種殺手組合是想胖死誰啊??話是這樣說,參觀結束以後,我馬上到工廠外面的冰淇淋店買了草莓口味的冰淇淋,而且一定要搭配甜筒不要搭配杯子喔!只是美國人會肥不是沒原因,每次一球冰淇淋的量都好像台灣的兩三球,甚至買哈根大司我都跟店員說要兒童餐的量。我在台灣買冰淇淋都覺得很氣,甜筒超小隻又不香脆、冰淇淋又少;在美國買冰淇淋也很氣,氣自己每次都吃不完 Orz






接下來的行程是意外促成的。飯店通常都會放很多旅遊景點的手冊跟介紹,前一天在飯店櫃台邊,我就發現一隻熊頭從茫茫手冊海中不時探頭對我傻笑,我順手就抽了一張回房間看,才發現原來附近不只有冰淇淋工廠,居然還有泰迪熊工廠啊!形態也是一樣,付錢然後聽導覽解說,參觀泰迪熊的生產過程。門票也是非常便宜,雖然是平常日,不過遊客人數不少,馬克吐溫阿伯,加油、好嗎?


圖解:泰迪熊工廠內一角。

佛蒙特的泰迪熊全手工生產,頭跟四肢可以自由轉動,眼珠有特殊設計、越用力拔越固定所以安全性高,而且終生保固,不管你的小熊遭受到什麼破壞(被狗狗咬、被車撞、被小朋友圍毆、卡到陰等),只要他屁股上的佛蒙特生產的標籤還在,寄回工廠他們都可以幫你修補到好。也可以客制化幫你繍字在小熊的腳掌上,更酷的是小熊跟芭比一樣,有各式各樣的服裝給你選購、讓你幫小熊好好打扮,配件也可以客制化繡字。我的天啊,我對熊完全沒有抵抗力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雖然我的玩偶已經多到爆炸,我也一直覺得雖然是手工生產但價格有點貴,最後我還是買了一隻 Honey 色(小熊的毛皮有多種顏色,包括 Snow、 Vanilla、 Buttercream、 Maple、 Espresso,另外還有黑色、藍色、紅色、粉紅色、黃色跟拼布混色),然後在小熊服裝區流連忘返,最後硬是花大錢幫我的小熊買了一套飛行員裝—不是我喜歡飛行員,是飛行員裝的護目鏡太可愛了!!!!!



圖解:我的可愛小熊,名字叫阿迪~




第三天要回家,氣溫驟降,在離開佛蒙特州以後我們到高速公路休息站裡喝了免費的綠山咖啡暖暖身子。雖然短短三天不到,我個人覺得是一趟非常愉快的旅行經驗(畢竟吃到冰淇淋又有喜歡的熊),覺得這個都市確實讓人驚豔。它不是我們旅遊的首選,卻讓我覺得如果有機會還想再來玩!
只是,我們去玩耍的時候從來沒有訊息宣傳咖哩很有名,不懂為什麼日本的那個咖哩牌子要叫佛蒙特 = =? 我咕狗了一下,疑似因為這個牌子的咖哩有加蘋果跟蜂蜜,而似乎佛蒙特的蜂蜜也是名產之一(嗯,我有在泰迪熊工廠買一瓶小熊外型的蜂蜜,但我以為只是可愛的關係,並不知道佛蒙特跟蜂蜜有什麼淵源)。
可是沒關係啦,佛蒙特咖哩還滿好吃的(雖然我後來比較常買 Java 咖哩),而佛蒙特州也很好玩,強力推薦!!!


第一張圖解:佛蒙特咖哩跟佛蒙特小熊的盒子。



Thursday, June 23, 2011

〈Living in America〉 如果可以我其實想住在迪士尼



放~暑~假~了~(大吼)

不過美國其實5月下旬暑假就開始了,所以嚴格說起來已經放了一個月的暑假了,科科~新英格蘭的5、6月通常都不會太熱,只是今年似乎有點反常,5月有幾天溫度直接飆破攝氏30度。親愛的他趁機慫恿我,天氣這麼熱乾脆出門旅行,去飯店吹冷氣比較划算。所以5月底我們先是挑了新英格蘭區其他州玩耍了一下,上個禮拜又去了我最喜歡的——迪士尼迪士尼迪士尼迪士尼迪士尼迪士尼!!!!!!!!!!

是的,各位觀眾~三張Ace……不是,是這已經是胖嘟嘟太郎第三度拜訪佛羅里達的 Disney World 了呀~~雖然佛羅里達已經每天都是攝氏35度以上、早上8點多出門太陽已經炙熱到皮膚會發燙、9點多以後應該會曬傷的程度,怕熱的我不知道為什麼還是決定要去 Orz 大概是因為去年沒去心懷怨念的關係?!加上我最愛的維尼的電影7月15號要上映(宣傳一下,大家要記得去捧場喔~不是最炫的3D,但是傳統2D越顯出維尼的溫馨可愛喔),我懷抱著迪士尼可能會更新維尼遊樂設施或是販售新的維尼紀念品的期待,牙一咬還是去了炎熱的奧蘭多擁抱維尼啊!



圖解:遊樂設施小熊維尼的冒險的新門面。

只不過事實證明米奇還是迪士尼一哥,維尼除了遊樂設施門口有翻新以外裡頭一成不變,不只沒有增加新的遊樂設施,連維尼相關的周邊商品也越出越少~崩潰~(唉,我東西也是越買越少,第一次去買到多買一個行李箱裝紀念品、第二次去只多一個提袋,這次居然同個行李箱來回而已啊)希望電影上映以後很賣座,然後有很多周邊商品……




也許大家會跟親愛的他一樣想問胖嘟嘟太郎:去第三次還有什麼好玩的?不是該看的都看過了??
嘿嘿~這就是迪士尼厲害的地方(向迪士尼的行銷創意致敬!),確實大部分遊樂設施都是大同小異,但既然都去第三次當然就是要玩那些「小異」的部份。迪士尼其實都有固定更新一些遊樂設施、例如同個設施但會有新的3D影片,以及出新的周邊商品,甚至還不停在蓋新的渡假飯店。也許更新速度不快,但每年固定都還是會有新活或設施,所以每次去玩還是都能有新鮮的事情。遊行的米奇等人物也都有更換服裝,像這次米奇的戲服看起來就威風凜凜啊,每次聽到歡樂的音樂響起我都會忍不住熱淚盈眶……

這次因為比較早決定行程所以也比較早在迪士尼網站定好飯店跟門票,結果真的不得不佩服迪士尼,從要出發前的兩週迪士尼就會一直寄 email 來提醒,你的假期要到了唷,是不是該預約一些熱門的餐廳啊~要不要預約什麼祕密導覽啊~提醒你要記得帶什麼東西啊~大概每隔兩三天就會寄信來一次,優點是讓客人真的很有渡假的氣氛,缺點是因為頻率有點高導致我在邊際效益遞減的後果下開始覺得彈性疲乏 Orz 不過在出發前兩三天又彈回來了,然後出發前一天晚上興奮到睡不著 =_=



圖解:花車遊行中的超級巨星米奇跟米妮。

話說之前雖然去過兩次,但翻照片發現我居然沒有跟唐老鴨合照過!不敢相信~所以這次去的目標除了再度與維尼玩耍之外(我每次跟維尼拍照都會特地穿不一樣的衣服,以免分不清楚是哪一次照的),另一個目標就是要跟唐老鴨合照!因為實在懶得在大熱天在戶外跟小朋友排隊和玩偶照相,我非常喜歡迪士尼有不同的主題餐廳,裡面會有不同的角色穿梭和用餐的客人合照,這樣設計可以一邊吹冷氣一邊填飽肚子一邊又等維尼或跳跳虎來桌邊照相,一舉數得。當然如果是熱門的主題人物餐廳就會很難預約到,像是米奇會出現的一位難求啊,就連我兩個禮拜前要預約都定不到。我特地在迪士尼網站搜尋看看哪家餐廳有唐老鴨會出現的,還好他不是太熱門,所以有輕鬆預約到,科科~

這家餐廳還滿特別的,位在迪士尼裡面最高等級的飯店 Beach Club Resort 中,只有早餐會有主題人物唐老鴨、米妮、高飛出現,中午不營業,晚餐則是新英格蘭風味但沒有玩偶。早餐是吃到飽,不過說實在的親愛的他跟我都是不在乎早餐的人(錯誤示範,小朋友要乖乖吃早餐啊,叔叔有練過不要學),所以一衝進餐廳我只在乎唐老鴨什麼時候會來而已,順利拍完照以後敷衍一下米妮跟高飛就走了。



圖解:拍照姿勢也要很專業的公主。

值得一提的是,去這一趟才發現有錢人的飯店真的別有洞天啊,唉~代誌果然不是窮人想的那麼簡單~裝潢特別漂亮就不用說了,餐廳裡面會有米奇或唐老鴨是基本配備也罷,離特定主題公園很近也是理所當然(這個 Beach Club Resort 離 Epcot 和 Hollywood Studio 都有步道可以連接,懶得走路可以搭船過去,離 Magic Kingdom 和 Animal Kingdom 遠一點要搭巴士,但我想等車的時間應該不會像我們住的便宜飯店動輒要20分鐘以上),最讓我們驚訝的是,我們吃完早餐以後從飯店搭船到Epcot,居然發現原來搭船過去是有另外一個入口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那個入口在一個有點隱密的角落,一般遊客絕對不會發現;因為只有幾個高級飯店的遊客會搭船過來從這個入口進園,所以入園完全不用跟人排隊人擠人,一進場還有一個很棒的紀念品販賣店(在那邊我買到其他地方完全沒看到的米奇髮夾),逛完紀念品店以後出來居然看到灰姑娘公主在那邊跟小朋友合照啊~誠如上面說過,這個入口的人很少,所以(有錢人的)小朋友不用排隊排很久,馬上獲得與灰姑娘合照及簽名,簡直羨煞其他死老百姓啊~~
親愛的他看到這種種現象,豪氣干雲跟我說:我下次來一定要住高級飯店!
呃……真的只能說說,因為我查過了,高級飯店真的很高級,最便宜的一個晚上也要300美金,哪住得起啊(翻桌)!身為一個死老百姓,能進到裡面跟大家一起用餐應該已經是萬幸 Orz



每次跟玩偶照相都只有正面,不知道大家會不會很好奇,這些玩偶人物的背後長什麼樣子呢?因為親愛的他跟我心理有點走偏鋒傾向(?),所以這次我們很認真研究有合照的每隻玩偶背後長什麼樣子,這樣是不是感覺有點變態 Orz (有人喜歡裙下風光,我只在乎玩偶背面縫線……)那接下來請大家欣賞玩偶的背面有多古錐吧~也祝大家有個雖然炎熱但愉快的夏天喔~


圖解:依唷的尾巴。


圖解:跳跳虎的修長背影。


圖解:維尼背後有拉鍊。


圖解:唐老鴨的屁屁很翹、腿也很細,算名模身材。毛也很精緻。


圖解:奇奇蒂蒂背後是有尾巴的~


第一張圖解:我們家米奇跟維尼玩偶的屁屁。不知道為什麼,玩偶的屁屁部份毛都特別柔軟好摸,我常常都會像變態一樣一直摸屁股騷擾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