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October 24, 2014

〈Monkeying around in America〉 舊金山,新寶地

有沒有六月中的旅行拖了四個多月才寫遊記的八卦?
呃......其實沒人問我幹嘛自爆啊,哈哈、哈哈~

去年感恩節 toyo 來訪時透露,目前派駐舊金山的他極有可能在今年六月就要調回日本了(我:所以你會變成日劇「庶務二課」裡的海歸精英右京先生,全公司的單身女員工都為你瘋狂?
toyo:⋯⋯那只是連續劇而已啊  囧)
所以我們當時就跟 toyo 約定,在他回日本前的暑假我們會去舊金山找他。因為想著這大概是 toyo 在美外派生涯裡跟他一起的最後一趟旅行,平常懶洋洋的我在暑假一開始就很積極的跟 toyo 聯絡安排行程。經過很多波折,總算敲定六月中要去舊金山拜訪他。
這是親愛的他跟我第一次以旅行為目的而不是為了轉機到訪西岸的城市,東岸我們很熟悉了,南方幾個主要都市跟中西部的芝加哥也去過,西岸對我們來說還真是一個全新的旅遊景點。
我先說結論(政論節目名嘴上身):舊金山超~好~玩!
不管去過再多地方,我心裡最喜歡的城市是波士頓、它應該是我這輩子最愛的 NO. 1,只是雖然很不甘心但還是得老實說,舊金山比波士頓好玩很多啊!不,應該說舊金山算是親愛的他跟我在美國旅遊過的地方裡面最好玩!當然每個人偏好不同,我也不是不喜歡紐約或亞特蘭大,每個都市都有他迷人之處,我就是深深受到舊金山吸引啊!也許也跟有地頭蛇 toyo 帶我們有關,也許是跟好朋友在一起旅遊所以心情特別好也說不定,但總覺得去一趟待四天還不過癮啊!


曼菲斯出發經達拉斯轉機,因為達拉斯當地不穩定的氣候我們比預定的時間晚了快四小時才抵達舊金山機場。到的時間是星期四下午, toyo 為我們請了星期五的假並希望我們提早一天到達,這樣可以有完整的星期五、六、日一起旅行,即使星期四 toyo 還要上班,也是從我們一早到機場就一直簡訊追蹤我們旅途是否順利,在我們平安到達後 toyo 還傳簡訊跟我們說可以去哪裡吃晚餐。
舊金山當天的氣溫約攝氏 18 度,親愛的他覺得有點冷,我卻覺得:好~涼~爽~啊~簡直是上天堂!一開始就對這個地方印象很好。從機場搭地鐵直抵我們位在市中心的飯店,中途還在街上轉轉晃晃、順便進藥妝店買了盥洗用品跟防曬品(極重要!加州陽光不是隨便唱唱而已,非!常!曬!加上氣溫很舒服,常常忘了自己其實在豔陽下,一不小心會曬傷的),到飯店稍事休息以後就直奔附近的中國城用餐。


 
第二天旅行正式開始!當然因為 toyo 知道他的朋友是睡死豬,所以很貼心的約九點半才到飯店接我們,第一站一定是舊金山著名的漁人碼頭 Fisherman’s Wharf 呀!我們是搭飯店附近從 Union Square 出發的 cable car 去,票價不便宜一個人就要六塊美金,不過這也是舊金山必體驗的交通工具,所以我們三個人還是很開心的買票上車了,哈哈哈~cable car 裡沒有空調而且空間狹小,雖然有窗戶出入口也是完全開放,但是太擁擠的車廂裡還是頗為悶熱,幸好很快就抵達漁人碼頭。



圖解:海獅海獅!

漁人碼頭很漂亮!而且可以看到成群的海獅懶洋洋躺在岸邊的甲板上曬太陽,好可愛喔,所以當我去旁邊的紀念品店買了一個甜甜圈磁鐵(據說是漁人碼頭的磁鐵紀念品店獨創的產物)店員說加一塊錢可以得到購物袋或小海獅的時候,我就毫不猶豫說我要一隻海獅!很古椎,按身體還會發出海獅的叫聲喔!
中午當然是在漁人碼頭的餐廳用餐, toyo 帶我們去他個人頗喜愛的螃蟹餐廳 the Crab House at Pier 39 用餐,新鮮好吃當然價格也是高貴很貴,哈哈哈~不過還滿值得的啦!我們沒有訂位所以搶在它開店前就去等,沒想到居然已經有兩組人馬已經在門口排隊了,而且又陸陸續續有人排在我們身後,可以想見這家餐廳的受歡迎程度。服務態度非常好,完全沒有觀光勝地服務生因為覺得你大概不會再光顧所以很隨便的那種不敬業,親切對菜單也很仔細解說,加水加飲料也很勤快。坐在靠窗位置可以欣賞海景,菜色也很精緻可口,旅途中想要奢侈一下吃個新鮮的海鮮真的是很不錯的選擇。



圖解:Apple 總部。

吃飽喝足以後從漁人碼頭慢慢步行回市中心 toyo 停車的地方,買杯星冰樂後 toyo 就開車帶我們到舊金山近郊的蘋果電腦總部!呼呼呼,這可是意外的收穫呢,來之前我完全不知道蘋果電腦總部就在舊金山附近, toyo 知道我有很多蘋果的產品所以特地問我們要不要去。


 
圖解:Google 總部。

蘋果的總部就跟它家的產品一樣,簡潔精練,園區看起來有點一絲不苟,我會這樣說是有原因的,因為我們下一個景點是同樣在附近的 Google 總部,一進去真的可以感受不同的企業文化呈現出來的氣氛就是大相逕庭。也不是說咕狗比較凌亂啦,應該說看起來比較活潑,當然跟裡面參觀的人比較多也有關係,整個園區感覺熱鬧很多,色彩也比較鮮艷。不過兩個地方都好玩喔,哈哈~當然若不是產品愛好者這兩個行程是完全可以省略啦

晚餐是吃吃到飽的迴轉火鍋料涮涮鍋!位在舊金山近郊的 Fremont 一家叫 Little Hot Pot 的火鍋店。美國居然有這種台灣才有的小火車涮涮鍋,真是羨慕死親愛的他跟我了 /_\  火鍋料確實比不上台灣的那麼豐富,不過也是該有的都有,一定會有喜歡吃的;肉類不在迴轉盤上,是跟服務生點單以後由服務生送來,但是絕不拖拖拉拉不怕客人吃,湯頭也不馬虎,價格也很實惠,親愛的他直說要是住在舊金山一定每個禮拜都來報到的呀!


吃飯聊天花了很多時間,吃太飽以後本來要去旁邊的店吃台灣剉冰也吃不下了,心滿意足的跟 toyo 約隔天要去另一個觀光客必去景點—金門大橋—toyo 就送我們回飯店大家準備洗洗睡了。




 
圖解:Golden Gate Bridge

第二天的行程在金門大橋 Golden Gate Bridge 拉開序幕!在電影電視看過無數次的著名景色,親眼見到原來是這麼讓人興奮的事啊!跟想像中一樣大,但是比想像中還要長,非得瘋狂拍照不可啊!總算是到此一遊。
接下來 toyo 問我們說對釀酒有興趣、還是喜歡森林或山上?親愛的他不喝酒,我也只會喝啤酒,但親愛的他很喜歡山上,所以立刻回答:山上!



 
圖解:山頂一景。右邊那塊有人扶著的石頭就是心碎石。

在我還搞不清楚狀況之下,一轉眼我居然已經在登山了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明明我一小時前還在金門大橋旁邊悠哉看海,現在竟然穿著完全不適合登山的平底鞋跟長裙氣喘吁吁的在爬山!而走在前頭的 toyo 穿著更不適合的夾腳拖還健步如飛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Orz
我們造訪的是 Mount Tamalpais State Park 的 East Peak,雖說不是很高的山、登山的路線應該也不是非常險峻,前半段還有人造階梯跟扶手,後半段根本只是直接把樹跟草叢清光以後就沒在管了,勉強稱為石階的高低差大到我都快耳鳴了,時不時需要拉起長裙使勁跨上下一塊超過我膝蓋高的石頭,而且沿途看到不乏裝備齊全的登山客,又讓我覺得這路線應該也不是輕鬆健行可走的吧?偏偏路線很窄,要錯身的時候我一邊往旁邊山壁緊貼讓對方下山、一邊想對方看到我的打扮大概覺得莫名其妙  囧
好不容易到山頂以後我只擔心等一下下山會更辛苦,哈哈哈哈哈哈~至於旁邊有一顆恰巧像破裂愛心的心碎石頭我也只站在後面欣賞,沒辦法跟親愛的他及 toyo 再度爬過石堆看心碎石的另一面有啥風光。


 
圖解:In-N-Out Burger 店裡。

辛苦是有代價的啦,下山以後 toyo 帶我們去我夢寐以求的 In-N-Out 吃漢堡!耶!自從來美國以後,我就一直聽說 In-N-Out Burger 超好吃、雖然是速食店但是漢堡水準遠超過速食,偏偏他們只在西岸開分店,讓一直住在東岸跟南方的我始終無緣一親芳澤啊!即便吃過 Five Guys 也吃過 Shake Shack,還是很想吃 In-N-Out 啊!
很好吃!!!!!我點的是 toyo 跟網路都推薦 animal style 漢堡,嗚哇~烤洋蔥跟醃黃瓜真是太棒了呀!趕快到南方開分店啊~~


圖解:UC Berkeley

下午的行程是去柏克萊大學 UC Berkeley 參觀,嗯,就是個大學,校園不算是特別漂亮,但畢竟是全美頂尖所以去玩耍一下也不賴。親愛的他跟我有登上校園裡 Sather Tower (The Companile),入場券三塊美金,搭電梯上樓到觀景台可以看到柏克萊大學周遭的風景,登高望遠、心曠神怡——是不是想問我 toyo 沒一起上去嗎?哈哈~既然你問了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被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上身), toyo 沒跟我們一起上去,一方面是他之前已經去過,另一方面也是最重要的原因是因為他在樓下戶外的長凳上用筆電處理公務中啊~星期六還要加班,日本上班族真的到哪裡都是最勤奮無誤!

圖解:Sather Tower

晚餐是在柏克萊大學附近一家台菜餐廳用餐,老實說,不太好吃,來美國九年我對中菜或台菜已經是除非超爛不然完全不挑、我去過一次以後回頭率幾乎是百分百,這家店卻是被我歸入不會再來第二次的名單中,有點不明白在亞洲餐廳林立競爭激烈的舊金山它是如何生存至今,不介紹所以就不說名字了。





圖解:Grace Cathedral 內部。

我們回程班機是星期日晚上經洛杉磯轉機的紅眼班機,所以星期天還是有一整天時間可以跟 toyo 廝混!當天預定的午餐是歐巴馬去過的位在中國城裡的川菜館,所以早上我們就先在附近走動。先去參觀了有名的 Grace Cathedral 大教堂,再去中國城裡的免費的 Cable Car Museum,看時間差不多再往川菜館移動。
川菜館叫 Z & Y Restaurant,中文是「御食園」。親愛的他是川菜熱愛者,當 toyo 提起這家餐廳親愛的他立馬說絕對要去 XDDDD  生意很好所以必須跟另外也是三人組的客人併桌,我們點了口水雞、麻婆豆腐、水煮魚片、toyo 指定要的東坡肉,好像還有別的菜但是我不太記得了(可能是 toyo 最喜歡的炒空心菜,嗯......這是就隔了四個多月才寫遊記的報應 Orz)。toyo 覺得麻婆豆腐有點太辣難以入口,我是覺得辣味有餘但麻味不足,不過算是好吃。除了東坡肉我沒吃,其他每道菜我都覺得很美味很下飯,味道在美國川菜館裡是水準之上,不過服務態度普普通通,就⋯⋯很普通、很中餐館的服務態度。離開餐廳時外面已經開始排隊了,不知道是因為歐巴馬加持過還是這個麻辣味真讓人回味,不過我個人有機會是會再光顧沒錯。



下午的行程集中在舊金山市中心裡。去了「世界上最曲折的街道 the crookedest street in the wolrd —Lombard Street」,陡坡上五個大彎的窄車道,真心覺得每個駕駛技術都超好!


街道兩邊是住戶喔,我一邊爬上人行道一邊想住戶每次回家都好辛苦啊!回家要嘛走路要爬坡要嘛車子要九灣十八拐、門口就是遊客無敵多吵得要死,聽說這條街房價很高,確實風景很好(畢竟在坡上嘛),地點報出來又大家都聽過,但是家門口那麼多人出入也不是太方便,要不要住這裡著實讓人天人交戰(個屁,又買不起)。



圖解:舊金山到處都是陡坡,爬上爬下以後的個人心得:住這邊的人腿應該都很細但膝蓋應該都不太好,下坡時對膝蓋的壓力太折騰了啊。不過在高處看到的風景實在太漂亮了呀!
坡斜到 toyo 停好以後我人可以直接從後座滑出車子,根本是溜滑梯,只是後來上車要關門的時候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車門拉上。
toyo 說如果是路邊停車(不是照片裡這種車頭對著人行道的),政府有規定停車時要把車輪轉向人行道,以防手煞車失靈或車子無故滑下坡造成傷害。





 
接著 toyo 帶我們去 Alamo Square,電視電影中時常出現面對公園的街邊有一整排維多利亞式色彩豐富的房子,是著名的舊金山的代表景色之一。或躺或坐在草地上欣賞天際線,或看跑來跑去恣意翻滾的小狗,曬曬太陽暖暖身子可以悠悠哉哉渡過一個美好的午後,天哪~要是住在舊金山我應該每個週末都會來吧!


圖解:日本城一角。

曬完太陽,toyo 帶我們驅車前往日本城,在紀伊國屋書店流連忘返,差點下手買了書跟雜誌,然後逛了大創買了魔術方塊跟草莓 pocky 。還沒到晚餐時間,所以趕在關門時間前,我們散步到附近的 Cathedral of Saint Mary of the Assumption 教堂,跟最後一批遊客一起進去參觀,然後再走回日本城裡的拉麵店吃晚餐。

這裡不得不說 toyo 真的很細心也很貼心,我們出發前他問過我們有沒有特別想吃什麼,親愛的他隨口說想吃拉麵(因為曼菲斯沒半家像樣的拉麵店啊),沒想到 toyo 就這麼放在心上,特別在最後一天晚上帶我們去吃。 toyo 帶我們去的是 Ramen Yamadaya 山田屋拉麵,據 toyo 說這家店在洛杉磯很紅所以慢慢在西岸拓展據點,開了很多分店。親愛的他點了大蒜拉麵,我吃炸雞飯(呃,我知道他是拉麵店,但我不是那麼喜歡喝熱湯的人嘛),餐後長得很像倖田來未的店員火速送上帳單,toyo 問我是不是還想吃甜點,我很不好意思的說對啊,我看到他們牆上有貼新品鯛魚燒上市,toyo 隨即招來偽倖田來未烙日文說:抱歉我們還想要點一個鯛魚燒唷
偽倖田來未連忙道歉,沒幾分鐘火燙燙的鯛魚燒就上桌了,耶~


終於迎來要回家的時間,toyo 送我們去機場的路上心裡覺得好捨不得啊!一方面覺得這趟旅程有好多美好的回憶,一方面也感傷這次說再見不知道下次什麼時候才會再見面了。大家都長大了,時間不再像學生時代那麼彈性,也許有各自的工作生活跟家庭,還相隔一個太平洋的距離,科技再發達的今天,也不是說見面就可以馬上見面。
在機場航廈口跟 toyo 依依不捨擁抱說再見以後,我知道 toyo 還在我們身後目送我們進去,雖然下次見面不知道是何時在何地,但是未來的某一天,也許在東京、可能是台北、或是曼菲斯紐約或洛杉磯,我們還是會見面,再有另一趟美好的旅程。


後記:兩個禮拜前 toyo 打電話來說他暫時沒有要調回東京,啊哈哈哈哈哈哈~~不過只是延長六個月,公司把他調回日本的時間延後到明年三月,而且很慢才通知他,害他公寓都退掉了,花了一點心思找新的落腳處所以沒辦法第一時間通知我們。因此年底的長假也許有時間可以一起再出去玩!耶~
在大創買魔術方塊不是一時興起,其實出發去舊金山前我就很想買魔術方塊了,總覺得人生應該要至少能夠完成一次魔術方塊,所以想買一個挑戰看看,哈哈哈哈哈哈~大創的魔術方塊只要一塊美金,但是經過親愛的他跟我連續兩天的摧殘居然火速壞掉  囧  我們又立刻去了 Target 買了正版的 Rubik’s Cube,11 塊美金,玩到現在還沒壞喔!









Friday, August 29, 2014

〈Monkeying around in America〉 Run, 胖太郎, Run!



標題是模仿電影 阿甘正傳 Forrest Gump 裡的經典台詞。


我超討厭運動的(咦?破題法?)。
從一出生就是體重超過平均的巨嬰,加上阿公阿嬤拚命餵養,所以毫不意外我從小就是個死胖子,千萬不要迷信小時候胖不是胖、小時候胖長大只會更胖!加上運動神經不甚發達(但汗腺非常發達),運動對我來說真的是件苦差事。唯一拿手的運動應該勉強算是羽毛球,因為很小的時候隔壁鄰居的林爸爸常常帶著他一雙兒女在巷子裡打羽毛球,久遠的年代比較會敦親睦鄰吧,沈默寡言的林爸爸週末打羽球時也不會拒絕其他鄰居小孩一起玩,而且不時會補充新的羽毛球並且默默指導大家(真的是默默,我到現在完全想不起來林爸爸是否有開口說過話)。其他小朋友是三分鐘熱度,時間久了只剩下我姐跟我還有林爸爸的小孩會一起打羽球,我還記得我把拔看我們那麼愛打,有一次買了一支稍微貴一點羽球拍,我跟我姐他們高興得不得了,爭著要用新球拍(舊的都脫線了嘛),吵到最後還用輪流的或猜拳的拿新球拍跟隔壁鄰居打球。

小學生精力無窮,所以踢毽子、玩扯鈴等看起來不那麼無聊的體育活動我還可以接受(還是這應該算民俗活動?);國中我讀的是升學導向的班級,所以體育課完全是放牛吃草,連暖身都不必體育老師直接叫我們去借自己想玩的球類(男生永遠都是打籃球,女生就是意思意思拍幾下球以後就站一邊聊天了)。我猜我們班導要不是顧及國中生還在成長發育需要活動、應該是恨不得把所有體育課拿來考試或上課吧。
我的高中跟國中則是完全相反,是一所(很做作的)強調要五育並重的學校,開學頭一個月的體育課絕對沒有意外是體適能(我剛剛還特地去咕狗到底什麼是「體適能」),記憶中大概就是瘋狂的跑步跟做操,枯燥無聊以外還很累  Orz   即使脫離第一個月的體適能地獄接下來的體育課開頭一定也是先操場跑兩圈,我每次絕對都是最後回到隊伍的,你想要求一個爆汗的大顆呆跑多快啦!所以下雨天不用跑操場都會讓我超開心,但偏偏高雄又很少下雨......


高三升大學的暑假因為我太閒,死胖子終於想要減肥改變自己的外型、要有一個全新的自己(?)(勵志文?),我開始每天跑操場——雖然跟體育課跑操場聽起來是同一件事,但因為是自願而且有目標,做起來心情完全不同,但都很痛苦折騰就是了。一個暑假過去,跑步的減肥效果還不錯,我從超級死胖子變成死胖子(絕對不是客氣,我大一體檢表上的體重標示是過重喔),雖然不瘦但對我來說已經是很好的結果啦。不過人就是很容易怠惰,到台北讀大學以後立刻放棄跑步這個運動,本來就是很討厭的事目標達到要放棄真的再簡單也不過,大學規定至少要四個體育學分(而且不計入畢業學分,這是什麼整人的規定?!)也是隨便亂選聽說分數很甜要求少很簡單的體育課,草草把它修完只想趕快迎來再也沒有體育課的美好世界。


不運動的時光真的很美好,但對身體很不美好,跟親愛的他在大學的時候無止盡的吃吃喝喝就是兩人無止盡的發福,尤其有一陣子迷上某連鎖速食店,每個禮拜報到一次的下場照鏡子就知道嚇鼠人 =_=  但我們沒有覺悟,只是改吃別的食物而已。大四快畢業的時候,一方面再度因為很閒,另一方面是親愛的他想說快要報效國家還是先改善一下體能,所以我們開始跑操場。親愛的他跑得很認真,我則是跟他到操場但是有一搭沒一搭、通常是鬼混收場。
研究所以後搬離學校宿舍,大概也是時間太多,所以我開始時常走很遠的路去學校。只是這也不算運動吧,因為我走路極慢又喜歡東張西望,但(悠閒的)走路真的可以算是我還滿喜歡的活動就是了。

懶惰會互相傳染,跟親愛的他一起來美國以後,兩個人不約而同完全沒有要運動的意思。美國人健身運動風氣頗旺盛,但親愛的他除了同學偶爾約去打籃球以外,也沒想到要開始規律運動。不過辛蒂常常跑學校健身中心,也時常問我有沒有去、因為費用超便宜超划算,問到後來我都不好意思了就叫親愛的他幫我辦了張會員卡,星期一三五早上親愛的他要去學校前就先開車送我去、下課再來接我回家——是的,親愛的他沒有因為我開始去健身中心他就跟著去,不過他那時候還保有報效國家的後勁身材屬於瘦巴巴時代,我們總是很膚淺的覺得沒有過肥不需要運動。






圖解:萬惡的 Cheesecake Factory 蛋糕以及餐前麵包。

搬家到波士頓以後,學校的健身中心會費變得飛~~~天高,再一次的、反正本來就不是喜歡做的事情,所以要放棄是不需要掙扎的,我很容易的說出「啊,好貴喔,那就不要去了啦」;加上後來買了 Wii Fit、又買了踏步機等在家運動的器材(詳見此文),好像沒跑步或去健身房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結果是親愛的他跟我發胖到炸開開開開開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波士頓真是太邪惡的都市了,美食太多了呀呀呀呀呀呀呀~~光是我最愛的 Cheesecake Factory 熱量就爆表,在喜歡的川菜館用餐後到隔壁買杯 Dunkin’ Donuts 冰摩卡也是很合理的,更不用提還有其他各式各樣異國美食;親愛的他博士班壓力大,每週固定的外食變成最好的舒壓方法,平日晚上對洋芋片等零嘴也不忌口。我們都忽略了年紀大新陳代謝變慢的事實,也無視即使有在動腦身體活動不夠還是會發胖的現實面。我從研究所以後再也沒量過體重,但光看出門玩耍的照片就意識到自己絕對是發胖了(並沒有是胖子再變胖就不會被發現這麼美好的事)。
不要繼續發胖最好且最快的方法就是不要再大吃大喝了,可是叫我不要貪吃或多吃就只有三個字~辦不到~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件事情就是睡、玩跟吃啊(有按喜好程度排列)!告別 2 字頭年紀的暑假,我認知到如果不想犧牲美食又不要繼續肥下去最好的方法就是去運動!而且要強度夠大的運動!!我不知道別人運動是為了什麼,我很清楚知道自己是為了可以吃更多!!!

所以健身中心很貴不再是理由,事實上它的費用還是比外面的健身中心便宜、畢竟是學校提供的嘛。親愛的他跟我開始一個星期五天都去報到。我會做的運動有限,游泳攀岩不會、籃球桌球沒啥興趣,最實際的就是跑步了。不過我個人其實不太喜歡跑步機,很驚喜的發現學校健身中心裡面居然有室內跑道!室內跑道旁邊有空間給人練拳擊或拉筋,既不會曬到太陽且不像跑步機跑久無聊可以看旁邊練拳的人在幹嘛多好啊!所以我去的第三天開始就直奔跑道樓層開始跑步。




圖解:學校健身中心裡的室内跑道。

學校跑道 7 圈是 1 mile,也就是跑七圈差不多是 1.6 公里,一圈大概只有兩百多公尺。聽起來很短,根據我年輕時候跑步的經驗一口氣跑 3000 公尺(15 圈左右)沒問題啦——才怪,第一天跑步親愛的他跑了 10 圈、我跑了 8 圈,兩個人停下腳步的時候不只喘到不行,還出現往生感(喘個不停呼吸不過來、心臟好像要溢出胸口、以及轉過人生跑馬燈)  Orz  回家以後腿還酸痛不已,爬樓梯都有問題,感覺膝蓋跟腰都要爆炸了!但大概是兩個人結伴所以膽子大一點,沒有因為身體疼痛而退縮或中離,不知道是吃錯什麼藥兩個人就覺得應該要堅持下去,依然持續去跑步。說也神奇,這樣堅持一個禮拜以後跑完步往生感不再來襲,腿也不酸痛了;漸漸的能跑的圈數越來越多、時間也越來越長,大概半年後我已經進步到一次可以跑 40 分鐘,圈數也從 15 圈進步到 21 圈,所以我後來跑步都是以跑滿 3 miles 或 40 分鐘為準,也就是如果跑了 40 分鐘但距離還不到 3 miles 的話就跑滿 3 miles、已經跑了 3 miles (21 圈)時間未滿 40 分鐘的話就繼續多跑到 40分鐘以上。


Dr. Sanjay Gupta.jpg
"Dr. Sanjay Gupta" by Dnd523 - Own work. Licensed under CC BY-SA 3.0 via Wikimedia Commons.
圖片來自 Wikipedia


我們就這麼一直跑了下去。
早晨的跑道我永遠都是速度最慢的一個,總是會有一個又一個的人從我身邊跑過,但我總是同時間開始跑步裡最慢離開跑道的,因為我跑得慢所以想用時間彌補速度。在跑道上的日子一長還認識了一些朋友,有一個跑步速度時間兼具的學校醫學院的醫生,長相是 CNN 的 Sanjay Gupta 那種,我跑一圈醫生已經跑了三圈,他一趟下來大概會超過我七、八次。因為很常在跑道上碰到,漸漸的在暖身時會互相點頭打個招呼,有一次跑完步走向停車的地方又遇到才互相自我介紹,笑稱彼此是 jogging partners (慢跑夥伴)。週末則會有一個拳擊手固定在旁邊練習揮拳,他身上有很奇妙的香味,很像天生的味道混著檀香跟肥皂的味道,我跑步不戴眼鏡,但每次跑步聞到那個味道左眼近視將近千度的我就知道拳擊手出現了,碰面的時間一長我每次跑完步走一圈當和緩運動經過他身邊的時候,也會戴上眼鏡跟他微笑揮手打招呼。
有時候早上有事會傍晚才去跑步,不知道是我進步了還是早上的跑者都比較猛,黃昏時分的跑道我依然是同一批開始跑步的人裡最後一個離開跑道的,但我的速度已經不是最慢的,有時候甚至可以超越好幾個人。應該是有跑步習慣的人通常都在早上出動吧。

我最喜歡村上春樹的一本散文集是「關於跑步我說的其實是.....」,多少跟我高中畢業的那個暑假曾經跑步三個多月有關係。當初第一次閱讀的時候我還沒開始現在這個跑步的習慣,只是對書中描述的波士頓景色多有共鳴;開始跑步以後又多次閱讀,每一次閱讀就是在對自己跑步習慣的重新檢視。當然,我並沒有村上先生跑馬拉松的雄心壯志,也沒有把最終能跑馬拉松當作目標,我只是一個想要吃為了吃所以不停跑著的死胖子。


別誤會,我依然不喜歡運動,當然也從來不愛跑步,即使我現在跑步的裝備越來越齊全,未來會真心愛上它的或然率是低過零呀,它只是成為生活裡規律的一部份,像每天都要吃東西一樣每個禮拜我有五天都要去跑步,不是因為喜歡它。在波士頓的時候我是在學校健身中心的室內跑道跑步,很遺憾的因為不想曬太陽我從來沒去查爾斯河畔跑過步,下次回波士頓我會不畏豔陽或風雨都去跑它一回。搬家來曼菲斯以後,沒有室內跑道了我只好轉移陣地到我們社區的健身房跑跑步機,不喜歡跑步機但是健身房有冷氣又比較不會接觸花粉等過敏原也是夠好的了,偶爾陰天或細雨天沒太陽時會去我們家附近的湖邊公園跑步,而現在跑步時間也拉長到一次跑 50 分鐘。

運動的好處除了可以稍微安心吃東西以外,對我這個刁民來說真的沒有感受到任何一點好處。舉例來說像促進新陳代謝(不需要,我本身已經夠會流汗,這種大熱天每次跑完步整個人就像掉到水裡再被撈起來,會滴水啊啊啊啊啊啊啊啊)、降低高血壓(不需要,我天生血壓就比較低一點)、穩定或改善情緒舒緩壓力屁咧,每到逼近該去跑步的時間只會增加我的焦慮感,未跑先累啊)、改善過敏(這我一定要瘋狂吐槽啊,規律跑步到現在三年多了,花粉症跟蕁麻疹依然形影不離,連一點好轉的跡象都沒有)、比較容易入睡⋯⋯身為一個本來就很愛睡覺的人我實在吐槽到懶得吐了)⋯⋯,完全沒有感受!報告!完全沒有感受!簡直莫再提~

但是,我想我會這麼一直跑下去,除非有一天我能抵抗食物的誘惑、或是從大食怪轉職成小鳥嘴,對食物的執念真是可怕  =_=   在這之前,我只能在每次痛苦的邁開步伐中,讓我心裡的小小 Jenny 替我吶喊:Run,胖太郎,Run!


p.s. 我一直沒量體重所以不知道,但我個人覺得只是沒有繼續變肥並沒有瘦身,八成是我太愛吃的關係。不過跑步對親愛的他效果斐然,他從開始跑步到現在起碼瘦了七公斤!(之前到底是多肥!)




Monday, July 28, 2014

〈Monkeying around in America〉 犬萬里路


標題是親愛的他想的,此標題「犬」是動詞、遛狗之意。


我本身呢、是一個人高馬大的大顆呆死胖子,衣服褲子要是宣稱 free size 對我一點都不 free,是相當合理的;長得高所以鞋子絕對是比一般人穿的尺碼還大,也很合邏輯。以前在台灣的時候,買衣服倒是還好,選有分尺寸的尋尋覓覓還是可以找到能穿的,褲子的話多試穿也可以找到褲長對的;鞋子的話卻完全是另一回事,每次買鞋一進店裡或專櫃都立刻跟店員嗆聲說把最大號的給我拿出來(這只是幻想劇碼,其實我都是很客氣的問「不好意思請問你們鞋子最大做到幾號?」),試穿時要嘛是完全塞不進去、要嘛勉強擠進去以後我都能夠感受到我的大拇哥以及腳掌在怒吼,只怕會把人家鞋子繃壞要趕快脫下來,跟店員說謝謝也不用聯絡了。也有遇過非常鐵齒的店員,不相信我的腳如此的大(或居然有她賣不出去的鞋子吧我猜),硬逼我試穿她們店裡的某個據說版型大半號的鞋款,明明腳跟都露在外面還得意洋洋跟我說:「你看!穿得下啊!」。不過大部分時候店員一聽到我的尺碼都立刻打退堂鼓,或是給我全店最大號試穿以後揮手送我離開。

所以我的前半輩子不誇張,大概都是在不合腳的鞋子裡渡過的,要合腳大概只有拖鞋跟運動鞋,而且運動鞋有時候還要男鞋款式,某些牌子女生運動鞋台灣有賣的最大尺碼有時對我來說依然太窄。以前網拍大尺碼鞋還不那麼流行跟普及,所以也沒辦法在網路上買到好看又可愛的平底鞋或高跟鞋,因此去學校我最常穿的就是 Converse 或 NIKE 運動鞋,偶爾遇到穿得下的運動款式以外的鞋子就會激動地立刻買下,然後穿著它默默等待不知道什麼時候還會再有一次這樣的機會。


來美國以後頭一年我依然穿著台灣帶來的鞋子到處走跳,那時候還沒發現美國鞋子市場之大、還不懂得市場大選擇多的道理,穿著台灣好不容易買到可以穿的一雙休閒鞋,在想不知道什麼時候還會再遇到下一雙,殊不知從 Amazon 到大賣場、從 zappos 到連鎖鞋店,找到我的尺碼根本不是問題!
第一次買新鞋是在紐約,因為蕁麻疹復發我整個腳掌及小腿紅腫疼痛,急需一雙拖鞋應急,情急之下到了紐約市中心一家超大體育用品店找拖鞋。讓我很震驚的除了蕁麻疹在旅途中間爆發以外,就屬店裡滿坑滿谷按照尺碼分類擺好的鞋子了。我非常輕鬆買到一雙愛迪達「女生的」夾腳拖 — 一定要特別強調女生的,以前在台灣愛迪達進口的女款鞋最大尺碼我從來都穿不下,我有一度誤以為全世界鞋廠做的尺碼都很小 — 腳趾完全在拖鞋裡、腳跟也沒有跑出鞋外,走起來非常舒適。這雙夾腳拖後來陪伴我將近五年的時間,一直到它因為歲月及我狂走路的摧殘、跟腳掌接觸的人字部位開始會磨腳又造成過敏以後我才買了另一雙 Reef 代替它。
在美國買鞋嚐到甜頭以後我才開始體會什麼叫做真正合腳的鞋子。一般來說我穿美國尺碼 9.5 或 10 號,這樣的尺寸在美國也絕不是小尺寸或平均尺寸,美國鞋店按照尺碼分類女生最大碼通常也只到 11 號,所以可以看出多半穿 10 號的我在這裡依然是大腳怪。但這裡可是大腳怪的天堂啊~~在美國我擁有了人生第一雙長靴、第一雙楔型鞋、第一雙 3 吋高跟鞋、第一雙牛津靴、第一雙合腳的平底娃娃鞋,以及開始跑步以後換過三雙好看又實穿的女生慢跑鞋!去鞋店再也不是痛苦的事,走到 9.5 或 10 號的鞋架前,挑選喜歡的款式,試穿!試走!結賬!回家歡天喜地(我總要在現場隱藏一點情緒嘛)!一氣呵成毫不費力。以前煩惱太小太憋穿了不酥湖,現在只煩惱要選哪一個顏色比較好。或是上網動動手指頭,這個網站 10 號缺貨還有別的網站會賣,所有網站都斷貨那還有更多其他好貨而且不乏我的 size 可選,買了不合腳退貨也很容易,咕狗商品也會有很多消費者評價可以參考,完全只有開心可以形容。不需要大尺碼專賣店,不需要屈就勉強可穿下的鞋子,沒有被排擠的感覺真好啊~對我來說,買鞋這件事變得跟買菜買衣服一樣簡單了,現在我的鞋櫃全部都是美國買的鞋,台灣帶來的鞋已經淘汰得一雙也不剩。



圖解:新鞋!


上個禮拜在 City Sports 網站買的新鞋前天到貨。有鑒於有了波犬以後每天都要帶他散步將近兩個小時,去年九月我特別去 new balance 專賣店買了一雙鞋當作遛狗鞋,從此穿著它跟波犬踏遍我們小鎮及公園。波犬的威力不容小覷,不到一年的光景,這雙 new balance 574 居然鞋底外側已磨平(可見我走路施力點並不平均)、鞋墊破碎(難怪我襪子磨破了三雙)、鞋跟也破了兩個洞,我姐看到第一代遛狗鞋的反應:好像少林足球裡周星馳的鞋子。



圖解:少林足球的鞋?

哈哈哈哈哈,也沒到那麼破吧,沒有需要用貼紙補破洞啊,不過應該已經是我把鞋子穿到最破最舊的極致了吧!兩個月前就想著該買一雙新鞋代替,還是屬意同牌子同型號,不過網路上都沒看到喜歡的顏色,價格也不是很漂亮,沒想到上個禮拜 City Sports 特價品再打八折的商品裡居然有 new balance 574!而且居然剩下 9.5 以及 10 號!!立刻買 10 號一雙!雖然特價品的顏色略為驚人,但我遛狗打扮一向是邋遢路線,大概也不會有人注意我鞋子的顏色非常高調啦,哈,而且相信很快又會弄髒,馬上會變成灰濛濛的低調感。







特地為第一代遛狗鞋拍照留作紀念,那是波犬和我的充實回憶以及輝煌戰績,是我相當喜愛的一雙鞋。第二代遛狗鞋登場,繼續著波犬與我的旅程!





波犬:要一起散步喔!



Tuesday, February 4, 2014

〈Monkeying around in America〉...with Bobo: 養狗最痛苦的事

養狗說實話挺麻煩的。

遛狗、訓練定點大小便、撿大便、獸醫價格又昂貴、飼料跟玩具開銷也很大。當然你也可以不要帶狗狗散步、不要訓練、一天到晚關在籠子裡、生病不用看醫生、隨便亂餵食、不給玩具零嘴——這樣你幹嘛養狗??

我喜歡狗也勉強算是有過養狗的經驗,所以那些看起來很麻煩很花錢的事情對我來說倒也不麻煩、花錢的時候肉痛一陣但少買些自己的東西(波犬跟我的月開銷是綁在一起的,我們兩個每月有固定的額度,所以買了他的就少了我的)忍一下就過去,有波犬以後我萬萬沒想到對我來說最痛苦的都不是這些事情。

以前我就很愛買跟狗有關的書,養狗前戰戰兢兢複習了手邊有的狗班長西薩米蘭的書,對他裡面關於養狗的指導 Exercise (運動)、 Discipline (紀律)、 Affection (寵愛)銘記在心,也牢牢記住這三項原則要照順序來:要給狗狗適量的運動、要讓狗狗守規矩,然後才能盡情寵愛狗狗。所以波犬三個月大以後,每天早晚的帶狗散步變成我必做的事情。

忘記在哪裡看過狗狗喜歡在早上散步,因此夏天就趕在氣溫升高前的八點半左右帶波犬出門、入冬以後早晨氣溫多半偏低則延後到十點出門散步,下午則選在天黑前一個小時出去。早上的散步約 50 分鐘到一個小時、下午大概散步 40~50 分鐘,看當天路線而定。把狗班長三原則奉為圭臬的下場就是,如果下大雨沒辦法出門(也就是下毛毛雨或下雪我還是會帶波犬出去)我通常會很焦慮 Orz  怕波犬在家無聊,也擔心他沒辦法宣泄精力,即使在家一直陪他玩玩具也會很注意雨停了沒(是的,雨一停一人一犬就準備往外衝)。



我原本以為我會為了每天都要帶狗散步覺得厭倦或發懶然後很痛苦,沒想到每天帶波犬出門散步並不痛苦—我把遛狗跟跑步這兩件事情視為跟吃飯一樣,如果每天願意花時間吃飯也應該願意花時間遛狗跟運動,加上狗班長的最高指導跟為了波犬好的心,規律的事情對個性無趣的我來說完全不算痛苦—最痛苦的事情居然是在遛狗途中被迫要跟陌生人講話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波犬:咦?我很喜歡跟陌生人講話呢


一開始帶波犬在我們社區裡面散步,立刻有小朋友過來搭訕,實在不好叫臭小鬼滾開,沒想到小屁孩還呼朋引伴,追著波犬跑,等波犬長大一點可以走遠一點以後我就沒再帶他走過社區,我不是胖虎不想當孩子王啊;還有人開車經過在馬路另一邊停下來對我大喊:你的狗好小好可愛!!早上在社區門口等校車的紅髮小胖弟不只打招呼,還跟我說他表哥養了耳聾的狗(我不想知道那麼詳細的事情);有別的剛好也在社區裡散步的狗主人靠近,我本來想假裝沒看到但馬上被叫住 Orz   三個月大的幼犬實在太可愛太吸引人,美國人又毫不吝嗇表達他們對寵物的喜愛,不分男女老幼,高聲稱讚以後用娃娃音跟狗講話(注意!是跟狗講話,不是跟主人講話)是基本配備,當時幼小的波犬又是人人好、見人就撲,遇到愛狗人士簡直一發不可收拾。我秉持著想讓波犬多跟陌生人或狗狗接觸的心理,勉強自己沒有牽著波犬逃跑、硬著頭皮跟陌生人互動,笑容僵硬以外回家都會沮喪很久,很不社會化的主人要讓自己的寵物社會化果然是一件很困難的事。雖然為了增加新鮮感,我為波犬安排了不同的散步路線,但是再怎麼不同,每天都要出去兩次散步的地點還是經常重覆,最常去的散步地點是我們家附近一個有湖的公園,所以曾經遇過三個不同的人在公園附近跟我說他們時常看到我跟波犬,其中一個人是在湖邊公園旁的辦公室裡面上班,下班出來正好遇到我們,把我叫住以後說他在辦公室裡面都會看到我跟波犬來散步(太恐怖了 Orz 阿姨你能不能專心上班)

另外一個歐巴桑還是開車時特地停下來,我當下心裡警鈴大作,該不會又是一個要聊狗狗的事情的陌生人吧?!刻意放慢腳步想說他可能只是要禮讓波犬跟我過馬路、那就走慢點讓他先離開,沒想到他完全沒有要走,我只好慢慢走過去,靠近以後那個歐巴桑搖下車窗跟我說:我時常看到你們耶!喔,你的狗之前還這麼小(用手比了一個長度)(我內心:也沒那麼小吧),現在長大了呢!!!!

我:是啊(乾笑)

歐巴桑沒有要放過我們的意思、波犬這時候也已不是人人好的小小狗、開始會對某些陌生人(不是每個人他都會有反應,我現在還沒找到標準)吠叫了,所以在波犬的狂吠中駕駛座上的歐巴桑繼續告訴我他哥哥也有養波士頓梗犬、這種狗有多可愛多迷人多好動,我還是只能面帶微笑:喔,真的啊,哇~好可愛~

其他偶遇的路人停下來想跟波犬玩也是家常便飯,稱讚波犬可愛只要是小屁孩或壯漢我都會假笑說謝謝以後趕快想辦法逃走,一刻也不想多停留。還有一次有一個跑步的阿姨遇到我們停下腳步,我心想又來了,果然阿姨親切的跟波犬打招呼,波犬也興奮的狂舔阿姨,然後阿姨說他跑步常常看我遛狗,因為他認得我的遛狗包。


圖解:右邊就是我的遛狗包。裡面裝了波犬的水壺、很多塑膠袋(撿便便用的)、網球。


我內心大驚!!天啊,這也是會被認得的特徵嗎??!!但也只能微笑掩飾我內心的波濤洶湧,想不透到底還有多少陌生人這樣默默看著我們,害我心裡毛毛的。


波犬:心裡毛毛的?我只有身上毛毛的耶


去狗公園也是另外一場硬仗。四個月大打過狂犬病疫苗以後,親愛的他跟我週末的下午只要時間跟天氣允許,就會帶波犬去狗公園。四個月大的波犬簡直風靡整個狗公園的狗主,知道他的名字 (Bobo) 以後笑到樂不可支,看他小小一隻卻無畏大狗硬是跟所有狗狗追球奔跑、長相又是滑稽路線,每次去只要有別的狗狗跟狗主在,所有狗主都會被逗笑。養了這麼受人矚目的狗,不想跟人互動的我也只能異常親切回答別的狗主發問,或是聊聊養狗心得。討人喜歡卻是無敵惹狗厭,不知道是年紀太小還是在狗狗的世界波犬個性不討喜,大部份的狗狗要嘛不想跟幼犬的他玩、不然就是一直想啃波犬的脖子或頭,回家以後頭跟脖子還有項圈都是臭味。波犬脾氣是不錯,但是也有欺善怕惡的症頭,大狗啃他脖子他悶不吭聲,難得遇到體型比他更小的小狗就急著去推人家,惹到其他小狗閃躲或惱羞成怒還不罷休,這種時候當然只能趕快跑過去抱起他然後拚命道歉。一直很激動的波犬讓我發現我跟陌生人的互動裡面就是不斷的在道歉  Orz   

可能因為體型小看起來威脅性不高,所以波犬特別受小朋友歡迎,曾經有可愛的小妹妹跟爸爸帶了家裡的短毛指示犬到狗公園,指示犬年紀跟波犬相當但體型硬是比波犬大了三分之一。小妹妹對波犬一見鍾情,問我們能不能抱波犬?波犬對小朋友還算有耐心,被小朋友抓住抱起以後即使不是舒服的姿勢也沒有掙扎,小妹妹很亢奮跟爸爸說:爹地看我!我可以抱起小狗耶!!(那位爹地,請你看一下好嗎?你可愛的女兒已經表演三次了。不要那麼投入跟別人聊天好嗎?狗公園是給狗狗交際的地方,我不知道原來也是給狗主人社交的場所呢)
大概是他們家指示犬已經大到他抱不住。指示犬可能有點吃醋,追著波犬跑,還把波犬推倒在地,在我們看來就是兩隻幼犬在打鬧,但在小妹眼中是他家的小狗在欺負弱小,所以就不斷的阻止他們家指示犬追逐波犬,在兩隻幼犬一次激烈的玩鬧中波犬再一次因為體型劣勢被推倒在地上,小妹妹暴怒了!伸手用力打了家裡的指示犬一下還大喊:No!
指示犬嚇了一跳,親愛的他跟我嚇了起碼一百跳  囧   那個爹地還在跟別的狗主聊天完全沒發現他可愛的小女兒為了保護別人家的幼犬揍自己家的小狗,我們趕快跟小妹妹說:不可以打狗狗喔!

小妹妹義正嚴辭正氣凜然:他需要學習怎麼尊重!

親愛的他跟我:嗯,他們只是在玩而已,狗狗都是這樣的,不能打狗、狗狗被打也不懂自己哪裡做錯喔。

可愛的小妹妹似懂非懂,又追著波犬去了。為什麼養狗我還要負責教育別的小朋友啊  囧  陌生人跟小屁孩是我最討厭的啊~~陌生的小屁孩更是讓我困擾啊啊啊啊
最後要帶波犬回家,小妹妹還央求我們:可以讓我再抱他最後一次嗎?拜託~
然後才依依不捨跟波犬道別。

還有波犬一口叼走小朋友的手套、惹得小朋友嚎啕大哭啦;搶別的狗狗的玩具,親愛的他跟我追著想叫他還人家追到精疲力竭、人家狗狗跟狗主人都要回家了還是不還啦;喝別的狗主給自家狗狗準備的水啦、惹大狗以後大狗反過來追又躲到別的狗主的腳下啦等等,然後我們就是不斷的 sorry、sorry、sorry ······ 我說的都比 Super Junior 唱的次數還多了(翻桌)!


波犬:長那麼可愛不用說 sorry 啦(不良坐姿)


其實我也知道大部份的陌生人跟狗主人都是基於愛狗的心情才把我叫住,是我個人個性不好(低頭反省)。親愛的他有一次開玩笑說什麼人養什麼狗,我個性比較神經質所以波犬也被傳染很容易被嚇到,我一聽大驚失色,完全不希望波犬變成一隻孤僻又神經兮兮的(是的,我是個孤僻又神經兮兮沒什麼安全感的人)狗,即使波士頓梗犬的特性裡面包括警衛犬,我還是希望波犬可以警覺性低一點,當一隻快快樂樂健健康康的普通家犬就好,我們保護他不需要他保護我們。所以有陌生人主動要接近波犬,我再怎麼不情願、回家再怎麼沮喪,我還是會希望波犬冷靜的(雖然他離這個詞還很遠)、愉快的(他好像大多數時候都很開心)多認識新朋友。雖然我知道自己很不喜歡跟陌生人互動很怕生,但是啊,我還真沒料到這居然會是我養狗以後最痛苦的事情,我大概低估了美國人喜歡跟陌生人講話的程度,也低估了美國人喜歡跟有狗的陌生人互動的意願  T.T  而且我算過,當天只要跟超過三個陌生人或不熟的人(所以要交房租的那天總是很危險,我很喜歡我們社區原本的那個管理員阿姨,遇到他都還算開心,可是幾個月前換了新的管理員小姐,所以現在管理員以外再遇到兩個人我就會爆炸了)互動,我回家就只想躲在殼裡面(去哪裡買這種東西?)沮喪一整天。不只是遛狗途中或狗公園,去動物醫院、在寵物用品店 PETCO 裡面、牽著波犬在路邊等親愛的他進店裡買好東西,時時刻刻、任何地點,只要有波犬,就會有陌生人搭腔,然後我內心的小劇場就是驚慌失措一直大喊塊~陶~啊。

波犬現在八個月大,已經不是狗公園裡面年紀最小的狗狗,外型也不是幼犬的圓潤可愛感,但是看到人還是激動不已拉繩兼狂吠,依然很容易吸引路人注意,高調的讓想低調的主人很為難。希望看在內向又怕生的主人那麼賣力克服害羞天天帶你去散步的份上,波犬,冷靜聽話一點好嗎 〒△〒  在陽台曬太陽的時候不要吠只是出來整理東西的樓下阿伯好嗎?也不要吠只是散步路過的哈士奇跟杜賓犬好嗎?你在曬太陽人家也只是想散步啊~還有,為什麼有些路人你可以無視、有些你就要拚命扯繩子想衝過去、有些你又一直吠呢?

我這不愛跟人互動的個性大概是改不了了,但是希望波犬可以是一隻社會化的好狗,才不枉我的痛苦啊